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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及其政体——长老会视角》


查尔斯-霍奇


原著出版日期:1879 年

 

 

《教会及其政体——长老会视角》

查尔斯-霍奇

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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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835年,我父亲开始写一系列年度文章,回顾历届大会的行动,其中他简要叙述了会议的情况,并讨论了所涉及的教义和教会原则。从1835年到1868年出现在《普林斯顿评论》上的这一系列文章都是他写的,可能1841年的文章除外。因此,这些文章包含了他对教会构成及其管理的基本原则的看法,以及对这些原则在美国长老会在那段漫长时期所经历的各种历史条件下的实际应用的阐述。

1815年,他开始在神学院的课堂上讲授“教会学”这一总标题下所包含的主题,并最终讲授了这一部门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当时,他的目的显然是准备出版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详尽论文,鉴于长老会的前教派和独立派反对者目前的态度,为长老会的秩序辩护。他的手稿显示,这些讲座不止一次被改写,而且从1846年到1857年,连续几年在《普林斯顿评论》上发表了与其中几篇基本相同的文章。在他的《系统神学》出版后,他经常表示希望能允许他增加第四卷,包括教会学部门,以完成这项工作;但他因年老体弱而未能如愿。他的代理人现在很不情愿地放弃了以连载形式出版这些论文的希望,因为他们相信他们无权以他的名义出版根据他自己的判断认为阐述得太不完善的论文。

同时,纽约州奥尔巴尼的威廉-杜兰特牧师是我父亲聪明而热情的学生,他被这些文章中关于教会原则及其实际应用的大量宝贵讨论所打动。他认为,如果从这些讨论中明智地选取并系统地分组,就可以为牧师和那些对教会事务管理感兴趣的聪明的非专业人士提供一部具有重大价值的作品。因此,他完成了这项工作,并得到了我父亲的热烈赞同。完成后,应杜兰特先生的要求,我对他的作品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在我有十足的信心公开证明我的信念,即在摘录的选择和安排上,这部作品的读者将得到公平的,并且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充分阐述我父亲的观点,用他自己的语言表达,在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主题。这个目录本身揭示了这些讨论的广泛性和透彻的分析;因此,这卷书对阐明其标题页上的主题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普林斯顿,1878年9月10日。

A. A. HO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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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教会的理念

在整个基督教世界采用的信仰告白中,即通常所说的《使徒信经》中,教会被宣布为 "圣徒的共融(圣徒相通)"。在分析这里提出的教会概念时,也许应该说明,首先,它不包括什么;其次,它确实包含了什么。

很明显,被视为圣徒共同体的教会,不一定包括在一个明确形式下组织起来的可见社团的概念。王国是一个由国王管理的政治社会;贵族制是一个由特权阶层管理的社会;民主是一个权力集中在人民身上的政治组织。这些术语本身就暗示了这些想法。没有国王就没有王国,没有特权阶层就没有贵族制度。然而,可以有一个没有可见的头、没有教长、没有民主盟约的圣徒共同体。换句话说,信条中定义的教会不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它可以是其中之一,也可以是全部,或者都不是。然而,它(教会)不是作为一个可见的组织出现的、其形式是必不可少的,就像刚才提到的人类社会的情况。

同样,教会作为圣徒的共同体的概念,也不包括任何外部组织的概念。联合的纽带可能是精神上的。没有外部组织的联合,也可以有共融。因此,根据这种观点,教会在本质上不是一个可见的社会;它不是一个如果外部的联合纽带被解除就不存在的团体。这种结合的存在也许是恰当的;也许它确实一直存在着;但它不是必要的。无形教会本身不是一个可见的社会。所有可见的联合,所有的外部组织,都可能停止,然而,只要有圣徒有共融,教会就存在,——如果教会是圣徒的共融。这种共融可能是在信仰中,在爱中,在对共同的主的顺服中。它可能起源于更深层的东西;起源于圣灵的内住,甚至是基督的灵,通过它每一个成员都与基督结合,所有成员都结合在一个身体里。这是一个比任何可见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的更真实的联合,更亲密的共融。因此,《使徒信经》远没有把教会表现为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远没有把教会表现为一个特定形式的可见社会,以至于它根本没有把教会放在外部社会的概念之下。圣徒可以存在,他们可以有共融,教会可以在任何外部组织下继续存在,或者没有任何可见的组织。

上述定义中所肯定的是,首先,教会由圣徒组成;其次,圣徒共融--即如此联合以形成一个团体。因此,要确定教会的真正概念,只需确定 "圣徒 "指的是谁,以及他们共融的性质,或他们联合的基本纽带。

圣徒,表示圣洁的,值得尊敬的,纯洁的,没有罪过或道德污染的意义。根据这个词的圣经含义,圣徒是那些已经从罪孽中被洗净或称义的人,他们已经在内心得到更新或成圣,他们已经从世界中分离出来并被奉献给上帝。教会就是由这些人组成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称义,没有成圣,没有被献给上帝,他就不是圣徒,因此不属于教会、也就是圣徒的团体。

在旧约时代,整个希伯来民族(以色列人)被称为圣洁,因为他们与周围拜偶像的民族分开,并被献给了上帝。以色列人也被称为上帝的孩子,因为他们接受了上帝的特殊恩惠。这些表述更多的是指外部关系和特权,而不是指内部特征。然而,在新约中,它们只适用于上帝的真子民。除了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没有人被称为圣徒。没有人被称为神的儿女,只有那些由圣灵所生的人,他们是后嗣,是神的后嗣,是与耶稣基督共同继承天上的产业。因此,当人们说教会由圣徒组成时,其含义并不是说它由所有在外表上被献给上帝的人组成、不管他们的道德品质如何,而是,它由真正的基督徒或真诚的信徒组成。

至于圣徒结合成为教会的纽带,它不可能是任何外在的东西,因为它(外在纽带)可能而且总是将那些不是圣徒的人结合在一起。不管是什么纽带,都必须是圣徒所特有的;它必须是他们的称义、成圣和进入上帝的原因。这不能不说是他们与基督的关系。正是由于与基督的结合,人们才成为圣徒,或被称义、成圣和接近上帝。他们在基督耶稣里是一个身体。基督和他的子民之间结合的纽带是圣灵,他住在他和他们里面。他是头,他们是他身体的成员,也就是教会,教会是一个身体,因为有一位圣灵的渗透和激励。因此,圣徒之间近似和基本的结合纽带,即引起他们的共融,并使他们成为教会或基督的身体,就是圣灵的入住。

那么,这就是教会的真正概念,或者说,同样的事情,是真正教会的概念。它是圣徒的团契,是那些因基督的圣灵内住而与之结合的人的联合体。这个定义中包含的两个基本点是:教会由圣徒组成,他们结合的纽带不是外部组织,而是圣灵的入住。因此,这就是要确定的两点。然而,由于这一点涉及到另一点,所以不需要单独考虑它们。证明这一点的论据,也证明了另一点。

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教会这个词在各种意义上的使用是不恰当的。我们调查的对象不是一个词的用法,而是一个事物的真实想法;不是教会这个词如何被使用,而是教会本身是什么。谁构成了教会?教会的属性、应许和特权都属于这个机构的存在,什么是必不可少的?罗马教派和新教派之间争论的所有其他问题的解决都在这个问题的决定上。

证实教会真实观念的方式--在这个问题上,如同在所有其他信仰或实践的问题上,神圣的圣经是我们唯一无误的规则。我们可以从各种来源,特别是教会的现行判断中确认我们对圣经的解释,但我们信仰的真正基础是在上帝的话语中寻找。圣经中关于教会性质的教导,既是直接的也是间接的。它们(圣经经文)从理论上宣称教会是什么,并教导有关教会的事情,这必然导致对教会性质的某种概念。

我们可以从《圣经》中了解到教会的真正概念,首先,从这个词本身的使用中。在这个词的各种应用中,我们会发现对这个概念至关重要的东西被表达出来。其次,用于表达同一概念的同等或描述性术语揭示了其性质。第三,神的话语中赋予教会的属性,决定了它的性质。如果这些属性只能肯定于一个可见的社会,那么,就其本质而言,教会必须是这样一个社会。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属性只属于圣徒的团体,那么除了圣徒之外,没有人构成教会。这些属性都必须包括在教会的概念中。它们不过是教会性质的不同阶段或表现形式。因此,它们(教会的属性)都可以追溯到它(教会的概念),或从它演化出来。如果教会是那些因圣灵内住而与基督结合的人的联合体,那么,圣灵的内住必须使教会成为圣洁的、可见的、永久的、一体的、公义的。所有这些属性都必须与教会归于其性质的那件事有关。第四,属于教会的应许和特权,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它是一个外部社会,还是一个圣徒的团体。第五,在某种教义计划和某种教会理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人们承认,教会包括所有在基督里的人,所有的圣徒。人们也承认,所有在基督里的人都在教会里。因此,"谁在教会里 "这个问题必须取决于对 "谁在基督里 "这个问题的回答,或者说,我们如何与他(基督)结合?

最后,由于关于救赎之道的真正教义导致了教会的真正理论,我们可以期望看到这一理论在所有时代都得到宣称和教导。无论它如何被腐蚀和覆盖,就像其他教义一样,都会发现它仍然被保存下来,并且能够在所有这些扭曲的情况下被认可。因此,教会本身的见证将被发现支持关于教会是什么的真正教义。

对这些问题的全面阐述本身就需要一篇论文。支持有关教会的真正教义的证据,即使是以本文中不完善的方式展开的,也要在下面的所有篇幅中寻找,而不是专门在一个特定的标题下寻找。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对支持这一教义的主要论据提出总体看法,即教会由圣徒或真正的基督徒组成,他们结合的基本纽带不是外部组织,而是圣灵的内住。

从圣经中对教会一词的使用来论证。

ἐκκλησια来自ἐκκαλεω,evocare,意思是被唤起的人的集会或联合体,或被召唤出来并聚在一起。在希腊人中,它被用来指代人民的公共集会,为处理事务而聚集在一起。它适用于以弗所因底米丢的叫喊而召集起来的骚动的集会,使徒行传第十九章39。它被用来指那些被福音从世界中呼召出来的人,以便形成一个独特的阶层。在雅典听到传道人宣告的不是Helotes,而是实际聚集的人,他们构成了那个城市的xxλŋoca。同样,构成教会的不是那些仅仅听到福音召唤的人,而是那些服从召唤的人。在使徒时代,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听到了福音,表面上“接受“了福音的邀请,但仍然是犹太人和拜偶像者。只有那些服从邀请,从他们以前的关系中分离出来(分别为圣),进入新的关系和交流(与神相交;圣徒相通;圣徒共融)的人,才构成了当时的教会。因此,在《新约》中对èxxλŋota这个词的各种应用中,我们发现它被统一用作xytol或exhɛztot的统称,也就是那些服从福音的召唤,并因此被挑选和分离的人,作为一个与世界其他人不同的阶层。有时这个词包括所有已经或将来接受神的呼召的人。这是该词在以弗所书第三章第10节中的意思,其中说到神的目的是要通过教会向各主宰和权势彰显他的万般智慧;在以弗所书第五章第25、26节中说到,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话语洗净教会,使之成为圣洁,使之成为荣耀的教会,没有污点、皱纹或任何东西。有时这个词被不确定地用于神的子民,比如说保罗说他迫害教会;或者当我们被命令不要冒犯教会的时候。这个词在这个意义上是非常常用的,比如当我们谈到教会的进步,或为教会祈祷时。在这样的表达中,通常指的不是任何具体的、有组织的机构,而是不可见的基督的国度。有时,它被用来指任何数量的被召者,被集体考虑,由一些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听到百居拉和亚居拉家的教会,尼玛斯家的教会,腓利门家的教会;耶路撒冷、安提阿、哥林多的教会,等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下,这个词的含义都是一样的。它总是作为xλntot的统称,要么是指整个数量,要么是指他们中的任何一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神的教会是全部的选民;哥林多的教会是该城中全部的蒙召者。一个有组织的团体可能是一个教会,他们的组织可能是他们被视为一个整体或一个单位的原因。但不是他们的组织使他们成为教会。哥林多的众多信徒,不管是有组织的还是分散的,都是哥林多的教会,就像天上地下的所有圣徒都是上帝的教会一样。不是组织,而是唤起,是实际的呼召和与他人的分离,这才是教会。

因此,教会的性质必须取决于福音召唤的性质。如果这种呼召只是或基本上是对某些教义的外在应许(或对洗礼,或对任何外在的东西),那么教会必须由所有做出这种应许或接受洗礼的人组成。但如果福音的呼召是向上帝悔改,并相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那么除了那些悔改和相信的人,没有人服从这一呼召;教会必须由悔改的信徒组成。伟大的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他接受使徒的身份是为了在万国中获得信仰的顺服,也就是说,使他们(世人)获得包含在信仰中的顺服。他叫那些听他说话的人见证,他自己也没有不向犹太人和外邦人见证,向神悔改,归向对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信仰。没有人被使徒们接纳为教会成员,也没有人被承认为 "被召者",除非他们承认信仰和悔改;这也是教会的法律和惯例。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有任何疑问。使徒们所做的,以及自他们那个时代以来所有牧师受命所做的,就是传扬福音;在信仰和悔改的条件下向人们提供救赎。那些顺从这一召唤的人接受了洗礼,并被承认为教会的成员;那些拒绝这一召唤、拒绝悔改和相信的人不是教会成员,他们事实上没有被 "召唤"、并通过这一神圣的使命与世界分离。因此,把一个国家的居民称为军队,因为他们听到了军号,就像把所有听到但不服从福音的人称为教会一样,是不合理的。军队由那些真正报名当兵的人组成;而教会则由那些真正悔改并相信,顺从福音召唤的人组成。

这个结论是由构成教会的呼召的本质引导我们得出的,它被新约圣经中不变的用法所证实。每个xxλyota都是由zinot组成的,由那些被呼召和聚集的人组成。但在新约中,适用于基督徒的xinrot这个词从未被使用过,除非是指真正的信徒。因此,如果教会由 "被召者 "组成,它就必须由真信徒组成。这就是新约中 "被召 "一词的用法。

在新约中 "被召 "一词的用法是非常明显的。在罗一6中,信徒被称为xinтoi Iŋsov Xpiatov,即基督的被召者。在罗马书第八章28节中,所有的事情都被说成是互相配合的,To xarà zpółkow xàŋrois,对被召的人来说,是按着目的。在林前一章2,24,我们发现这个词的用法相同。福音对希腊人来说是愚昧的,对犹太人来说是绊脚石,但对 "蒙召的人 "来说,它被宣布为神的智慧和神的能力。被召的人被定义为那些福音对其有效的人。《犹大书》称呼信徒为父所赐的圣者,在基督耶稣里被保存的人,以及 "被召的"。在《启示录》第十七章14,羔羊得胜的跟随者被称为κλητοὶ καὶ κλεκτοὶ και πιστοί。因此,xλntoi这个词在教义上的用法是毋庸置疑的。除了那些真正悔改和相信的人,没有人被称为xλŋtoi,而且,由于ixxinata由xintoí组成,教会必须由真正的信徒组成。这个结论可以通过参考适用于信徒的类似术语来证实。因为他们是xnroí,因为他们是神圣的zλ65,或使命的主体,所以他们是exλextoí,罗八23;彼前一2;ἡγιασμένοι,林前一1; 犹大书 1; 希伯来书. x. 10; προορισθέντες, 以弗所书. i. 11; wzóμevot, 哥林多前书. i. 18; 哥林多后书. ii. 15; 帖撒罗尼迦前书. ii. 11; TETarμévot εIS Cwny alwviov, 使徒行传 xiii. 48. 所有这些术语都是指那个神圣的机构,那个呼召、选择、分别为圣、或任命,通过它使人成为真正的信徒;它们(这些术语)从未被用于任何其他类别。

zaléw和xλñots这两个同义词的使用,证实了关于xinrot这个词的含义的结论。当用于指神通过福音呼召人的行为时,它们总是指一种有效的呼召,从而使这种使命的主体成为神的真正儿女。因此,在《罗马书》第八章第30节中,“预 先 所 定 下 的 人 又 召 他 们 来 。 所 召 来 的 人 , 又 称 他 们 为 义 。 所 称 为 义 的 人 , 又 叫 他 们 得 荣 耀 。”因此,所有被召的人(xiŋrol,exxλnoia,)都是称义的,也是得荣耀的。在罗马书第九章24,恩典的器皿被说成是神所呼召的人。哥林多前书第一章中说,信徒被呼召与神的儿子相交。在同一章中,使徒说:"弟兄们,你们看你们所蒙的恩召,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人不多,有能力的人不多,有尊贵的人也不多",即皈依并成为上帝的真儿女。在林前七章,这个词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了九次。在加一15中,保罗在谈到上帝时说:"他以他的恩典召我"。另见,加拉太五8、13;以弗所四4;西三15;帖前二12;五24;提前六12;提后一9。有人说,信徒蒙召,不是按照他们的行为,而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和恩典,在世界开始之前,在基督耶稣里赐给他们。在希伯来语第九章中5节中说,基督的死是为了让被召的人,即zexhŋuévot,可以得到永恒的基业。在彼得前书ii. 9中,信徒被描述为被拣选的世代、有君尊的祭司、特殊的子民,是神从黑暗中召出,进入他奇妙的光中。在他第二封书信的开头,这位使徒希望那些被上帝以其荣耀的力量召唤的人一切顺利。

另见罗十一29;林前一26;弗一18,四1;腓三14;来三1;彼后一10。

从这些考虑中可以看出,"被呼召者 "是被有效呼召的人,是那些真正服从福音,并通过悔改和信仰与世界分离的人。既然承认xxinoía是xλŋtoí的统称,那么,除了真正的信徒,没有人构成教会,或者说,教会是圣徒的共同体。在新约圣经中,这个词从来没有被使用过,除非是指真信徒的团体。仅仅这一考虑就足以确定教会的性质。

对于这个论点,确实有人反对,因为使徒们称呼安提阿、哥林多或以弗所的所有基督徒为这些城市的教会,而在这些人中有许多假冒为善的人,所以教会这个词指的是一个信徒团体,不管是真诚的还是不真诚的。——但人们承认的事实是,哥林多所有信奉真宗教的人都被称为哥林多教会,而不考虑他们的性格。然而,这并不能回答前面的论点。它没有决定教会的性质。——他们被“称为”信徒并不必然能证明他们都是信徒;他们被称为教会也不能证明他们都是教会的成员。他们是根据他们的信仰告白来指定的。在自称是教会成员时,他们自称是信徒,是圣徒和忠诚的弟兄,——这证明教会是由真正的信徒组成。这一点将从下文中更清楚地显示出来。

从作为教会一词的等价物的术语中得到的论证。

新约中那些写给教会的书信,是写给信徒、圣徒、神的孩子的。因此,后一个词与前一个词是等同的。从这一事实得出的结论是,教会由信徒组成。

这个论点的力量将从这些书信所附的祝词中显现出来。例如,给罗马人的书信是写给 "耶稣基督所召的人"、"上帝所爱的人"、"被召为圣徒"。给哥林多的书信是写给 "在哥林多的神的教会"。他们是谁?"在基督耶稣里成了圣的人,被称为圣徒",是基督的敬拜者。以弗所教会被称为 "在以弗所的圣徒,和在基督耶稣里忠心的人"。腓立比人被称为 "基督里的圣徒和忠心的弟兄"。彼得的第一封书信是写给 "照着父神的先见,藉着圣灵的圣化,使人顺服,洒上耶稣基督的宝血 "的人;也就是说,写给那些被选为顺服,洒上耶稣宝血,被圣灵圣化的人。他的第二封书信是针对那些通过我们的上帝和救世主耶稣基督的公义,与使徒本人一样获得宝贵信仰的人。

从这一点来看,称任何团体为教会,就是称他们为圣徒,在基督耶稣里成了圣,被选为顺从的人,被基督的宝血所洒,与使徒有相同的宝贵信仰,是神所爱的人,是忠实的弟兄们。从这个事实得出的推论是不可避免的。教会由这些术语所适用的人组成。

逃避这一论点的唯一方法是,说这里所说的信仰仅仅是推测性的信仰,所要的成圣仅仅是外在的献身;所提到的儿子的身份仅仅是被收养到外在的特权或教会的状态。然而,这种反对意见在这些书信的内容中被完全排除了。这些术语所适用的人,以及被代表为构成教会的人,被描述为内心和生活真正的圣洁;不只是真正信仰的表达者,而是真正的信徒;不只是某些特权的接受者,而是神的孩子和永生的承受人。

哥林多教会的成员被宣布与耶稣基督有关系,被神拣选,被他的灵居住,奉主耶稣的名和我们神的灵洗净,成了圣,并称义。保罗赋予罗马教会成员的信仰,以及他表达他们的神儿女身份,并不是推测的或外在的,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因为他说,那些相信的人与神和好,因盼望他的荣耀而高兴,他的爱在他们心中流露。他说,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不仅不被定罪,而且顺着圣灵而行,有属灵的思想。作为神的儿女,他们被圣灵引导,与耶稣基督共同继承天上的基业。以弗所教会的成员是基督耶稣里忠实的弟兄,被应许的圣灵封印,从灵性的死亡中复活,并被安排坐在天上的位置。歌罗西所有被指定为教会的人,都被描述为与神和好,是基督的接受者,在他里面是完全的,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帖撒罗尼迦的教会是由那些信心的工作,爱的劳动,希望的忍耐之人组成的,保罗欢喜地记得他们的工作,并且对他们被神选中很有把握。他们是光和日头的孩子,是神通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指定要得到救赎的人。彼得写给他们的教会包括那些因基督从死里复活而被重新赋予活泼的希望的人。虽然他们没有见过救世主,但他们爱他,并相信他,欢喜得难以言喻,充满了荣耀。他们已经净化了自己的灵魂,达到了对弟兄们无私的爱,因着上帝的话语,他们重生了,不是从可朽坏的种子,而是从不可朽坏的种子。约翰说,那些被承认为教会成员的人,已经接受了圣者的恩膏,这恩膏与他们同在,教导他们真理。他们是上帝的儿女,已经战胜了世界:相信基督的人有永生。

从这一切可以看出,信徒、圣徒、神的孩子、成圣的人、称义的人等术语都等同于教会这个集体术语,所以任何被称为教会的人,总是被称为圣徒、忠诚的弟兄、与圣灵有份的人和神的孩子。因此,教会完全由这些人组成。这些术语并不只是表达一种公开的信仰或外在的奉献,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些术语所适用的人被宣布不再是不义的人、勒索的人、偷窃的人、酗酒的人、贪婪的人、谩骂的人或奸淫的人,而是被圣灵引导去相信和顺从真理。因此,教会由信徒组成;如果它由信徒组成,它就由那些与上帝和好、胜过世界的人组成。

我们不能从罗马、哥林多和以弗所的基督教会的所有成员都被称为信徒(这样的称呼,是根据他们的信仰告白)这一事实中推断出他们都有真正的信仰。但我们可以推断,既然对他们所说的话语是作为给信徒的人,就不适用那些没有信仰的人;对那些没有信心的人不适用。同样地,尽管所有的人都被称为属于教会,但对教会所说的话语也不适用于那些不是真正的成员。把一群自称是信徒的人称为信徒,并不能证明他们都是真诚的;把一群人称为教会,也不能证明他们都属于教会。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根据他们的告白来称呼他们。如果把圣经中对信徒的说法转嫁到单纯的信仰告白者身上,把对真正的基督徒的说法应用到名义基督徒上,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那么把对教会的说法应用到那些只是告白上的成员身上,也是同样致命的。从哥林多所有的信仰告白者,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被称为教会这一事实来推断教会是由真诚的和不真诚的众多信仰告白者组成的,并不比因为他们都被“称”为教会而推断他们都是圣徒和上帝的孩子更恰当。为了确定教会的真正性质,没有人被称为教会成员(除非他们这样告白),同时也没有人被称为真正的圣徒和真诚的信徒(除非他们的确如此),这就足够了。

从教会的描述中得出的论据--神的话语中对教会的描述只适用于真信徒,因此真信徒构成了教会。这些描述要么与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有关,要么与教会成员的特性有关,要么与教会的未来命运有关。论据是,除了真信徒,没有人与基督有那种关系,而教会据说与基督有那种关系;除了信徒,没有人拥有赋予教会成员的特性;除了信徒,没有人能够承受那些为教会保留的祝福。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教会就由那些真正相信的人组成。我们没有必要把这些问题区分开来,因为在圣经的许多段落中,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其成员的特性,以及它的命运,都被明确地表达。

1. 教会被描述为基督的身体。以弗所一22;四15,16;西一18。这个称呼所表达的关系,包括服从、依赖、参与同样的生活、同情和团体。那些作为基督身体的人,依赖他,服从他,就像人的身体服从它的头。他们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人的身体由一个灵魂驱动,有一个生命原则。这正是圣经中关于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所教导的真理。它是他的身体,因为是由他的灵所驱动,所以如果有人没有基督的灵,他就不属于他,罗马书第八章第9节;因为它是由一个灵所驱动;因为我们都是靠着一位圣灵受洗成为一个身体,林前十二章13节。基督身体的成员的显著特征是内含圣灵。因此,他们被称为 "有圣灵的人"(явʊμatizоt)。他们被圣灵所引导。他们是有灵性的。所有这些只对真诚的信徒是真实的。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虚伪信仰告白者来说,这不是真的;对任何有形社会的成员来说,这也不一定是真的。对基督的身体(无形教会)所说的,对地上任何外部的有组织的团体(包括有形教会)都不一定是真的,因此,两者不能相同。

同样,正如身体与头相交,肢体彼此相交一样,基督身体的所有肢体也都与他相交,并彼此相交。这种同情不仅是一种责任,而且是一种事实。在不存在这种同情的地方,基督身体里的成员就不存在。因此,所有作为基督身体成员的人都觉得他的荣耀是他们自己的,他的胜利是他们的胜利。他们爱他所爱的人,他们恨他所恨的。最后,正如人的头和身体有一个共同的命运,基督和他的教会也是如此。教会既然分享了他的生命,就应参与他的荣耀。他身体的成员在这里与他一起受苦,并将在以后与他一起掌权。

2. 教会被宣布为神的殿,因为他通过他的灵住在里面。那殿是由“活石”组成的。彼得前书二章4、5节。使徒对哥林多人说,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就是在你们里面的吗?林前六19。从这个对教会的描述中可以推断出,教会是由那些神的灵居住在其中的人组成的;但神的灵只居住在真正的信徒身上,因此教会是由这些真信徒组成的。

3. 教会是神的家庭。因此,那些不是神的孩子的人就不是他的教会成员。邪恶的人被宣布为魔鬼的孩子;因此他们不可能是上帝的孩子。只有那些具有属神精神的人才是他的孩子;既然是孩子,就是神的后嗣,与基督同作后嗣。罗马书第八章16, 17.

4. 教会是基督的羊群;其成员是他的羊。他认识他们,带领他们,喂养他们,并为他们舍命。他们是天父赐给他的,没有人能够从他手里把他们夺走。他们认识他的声音并跟随他,但他们不会跟随一个陌生人。这种将教会描述为基督的羊群的做法,只适用于圣徒或真正的信徒,因此只有他们才构成他的教会。

5. 教会是基督的新妇;是他特别喜爱的对象,他为之献上自己,使之成为一个荣耀的教会,没有斑点和皱纹或任何其他东西。圣经说,从来没有人憎恨自己的身体,而是滋养和爱护它,就像主对教会一样。以弗所书5章第25-30节。根据《圣经》,除了真正的基督徒,没有人是基督这种特殊的爱的对象,因此只有他们构成了作为他的新娘的教会。

那么,根据圣经,教会由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组成,他为他们提供了智慧、公义、圣洁和救赎;那些作为他的身体的人,他通过他的灵住在他们里面;那些作为上帝的家人,他恩典的孩子的人; 那些像活石一样构成上帝居住的圣殿的人,以及依靠上帝在锡安安放的那块经过考验的宝贵基石的人;那些作为基督的新妇的人,被他的血所买,被他的话语、圣礼和圣灵所圣化,最后将带着极大的喜悦呈现在他的荣耀面前。真实的教会是圣徒的团契,是真正基督徒的联合体。

从教会的属性出发的论据--在这整个问题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我们是把教会的基本特征看作仅是一个外部社会,还是看作是圣徒的团体。决定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是参考教会的公认属性。如果这些属性只属于一个可见的社会,那么教会必须是这样一个社会。但是,如果这些属性只能被预言为圣徒的共融,那么教会就是一个属灵的团体,而不仅是一个外部的、可见的社会。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他以他的灵住在其中。正是由于这种圣灵的内住,教会才是她所是的,以及她所是的一切。她的圣洁、统一和永恒,都应归于这个来源,在这些属性之下,所有其他的属性都被包含在内。

首先,关于圣洁。教会被认为是圣徒的团体,是神圣的。神的灵在哪里,哪里就有圣洁。

圣洁性。因此,如果圣灵住在教会里,教会就必须是圣洁的,不仅仅是名义上的,而是真正的;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创始人、她的教义、她的机构是圣洁的,而是因为她的成员个人是圣洁的。他们是,而且必须是圣洁的弟兄,圣徒,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被神所爱的人。他们被圣灵所引导,并以圣灵的事为念。圣灵的内住产生了这种个人的圣洁,以及与世界的分离和对上帝的奉献,这使教会成为圣洁的国度,特殊的民族,热衷于善行。教会被定义为一个由信徒组成的团体,即 "忠心之家"(catus fidelium)。说教会是圣洁的,就是说组成教会的男人和女人的团体是圣洁的。如果我们把教会设想为圣徒的团体,作为基督的身体,圣灵住在其中作为其生命的源泉,我们就会看到教会是而且必须是神圣的。它必须是内在的纯洁,也就是说,它的成员必须是重生的人,它必须真正与世界分离,并被献给上帝。这是圣经中圣洁意义上的两个概念(与世界分别、归于圣洁之上帝),在这两种意义上,教会都是真正圣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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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会本质上是一个外部社会,那么教会国家丝毫不取决于其成员的道德品格。这样的社会可以沉沦到最低程度的腐败,但仍然是一个教会,只要它保持其外部完整性。然而,这样的社会没有一个是完全圣洁的,所有的历史和日常观察都证明了这个事实。因此,如果圣洁不是一个属性的团体不能成为教会,那么,由 "各种各样的人 "组成的外部社会也不能成为神圣的、普世的教会。因此,那些视教会为外部社会的人,不得不否认教会是神圣的。他们都断言,教会是由伪君子和未更新的人以及圣徒组成的。因此,例如,贝拉明将教会定义为 "以相同的基督教信仰为信仰告白而结合在一起的人的团体”,以及根据这一定义的第一条,他排除了所有不承认真正信仰的人,如犹太人、穆罕默德人、异教徒和异端;根据第二条,所有未受洗者和被驱逐出教会者;根据第三条,所有分裂者,即所有不服从合法牧师(教长),特别是教皇的人。他补充说,所有其他类别的人都不包括在教会中,即所有不服从合法牧师(教长),特别是不服从教皇的人。他说,罗马教派和新教派的教会理论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要求有内在的美德才能成为教会成员,而前者除了外在的信仰告白之外没有任何要求,因为他补充说,教会与罗马人、法兰西王国或威尼斯共和国一样,都是一个外部社会。

牛津大学的教会理论与罗马教廷的不同之处在于,不把对教皇的服从作为其基本特征之一。它(牛津理论)关于教会的定义是:"全世界的基督徒的整个社会,包括所有宣称信仰基督的人,以及服从合法牧师的人”。在这个定义中,基督徒指的是名义上的,或声称的基督徒。根据这种观点,无论是内在的重生,还是 "可见的生命的神圣性,都不是进入基督的教会的必要条件"。在它(牛津理论)的教会理论中,"圣经和普世教会规定,"据说,"只有一种方式可以使基督徒成为教会的成员。这就是洗礼,它通过神圣的权利使我们成为教会的成员,并使我们有权享受信徒的所有特权。"同样,在谈到洗礼时,它(牛津理论)因此确保了对信徒所有特权的神圣权利,据说,没有 "提到重生、圣洁、真正的虔诚,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作为接受洗礼的先决条件。" 因此,圣洁被否认是教会在任何适当意义上的一个属性。这种否认是将教会视为一个可见社会的不可避免的后果,类似于一个地上的王国。这正如,或者说,圣洁并不是西班牙王国公民身份的必要条件。

“我们......不要求你有内在的美德,只要求你有宣告的信仰和圣事的共融,这是我们自己的感受。教会是人类的灵魂,它是可见和可触的,它是罗马人的灵魂,或加利利人的灵魂,或威尼斯人的灵魂。”Palmer on the Church, Amer. edition, vol. i. p. 28.

“无论是西班牙还是威尼斯,就其本身而言都不是圣洁的。如果教会在其真正的本质特征上是一个可见的社会,人们仅仅通过信仰告白成为其成员,而没有圣洁,那么圣洁就不是教会的一个属性。但是,既然大家都同意教会是圣洁的,那么排除这一属性的教会性质的理论就必须是不符合圣经和不符合普世教会的,因此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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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错误的理论都不可能是一致的。因此,如果将教会描述为一个由信仰告白者组成的外部社会的理论是错误的,我们就会看到其倡导者不断地陷入自杀性的矛盾之中。整个罗马教派或仪式体系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上,即圣经中赋予教会的属性和特权属于可见的教会,而与教会成员的性格无关。进入这个社会不需要任何条件,只需要承认它的信仰,接受它的圣礼,并服从它的合法统治者。如果整个民族的异教徒或穆罕默德人(伊斯兰教徒)都服从这些外部条件,他们就也会成为教会的真正成员,尽管他们对教会的教义一无所知,尽管他们缺乏信仰,并在道德上堕落。圣洁、统一和永恒的属性属于这个社会;这个由 "各种人 "组成的社会有权威性的教诲、约束和释放的特权;(据称,)这个社会的教诲和纪律,基督已应许在天堂批准。然而,从这一理论中产生的荒谬和罪恶是如此明显和残暴,以至于其倡导者中很少有人有胆量正视它们。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把一个由 "各种人 "组成的社会称为圣洁的社会,是一种矛盾。因此,那些教导教会是这样一个社会的人,有时会说,圣洁不是成员的条件;换句话说,不是教会的属性;有时,除了圣洁的人,没有人真正在教会中,邪恶的人不是教会的真正成员。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由于圣洁是在心里的,没有人能够确定谁是圣洁的,因此也没有人能够确定谁是教会的真正成员,或者谁真正构成了我们必须加入和服从的基督的身体。因此,如果教会只由圣洁的人组成,就不是一个外部社会,而整个仪式体系就会崩溃得落到地上。

无论是罗马教派还是英国圣公会的作者,都无法摆脱这些矛盾之处。奥古斯丁说,教会是一个活体,其中既有灵魂也有身体。有些人在这两方面都是教会的成员,他们与基督结合在一起,外部和内部都是如此。这些人是教会的活成员;其他的人有灵魂,但没有身体,也就是说,他们有信仰和爱,但没有与教会有外部的交流。还有一些人属于身体而不属于灵魂,也就是他们没有真正的信仰。他说,最后这些人就像人体的毛发、指甲或恶毒的液体。他们构成教会,就像皮肤表面的皮屑或毛发构成人体一样。这种说法与新教教义完全一致,即教会是圣徒的团体,除了圣徒之外,没有人是其真正的成员。它明确地与罗马和牛津的理论相矛盾,即教会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只要是受洗的人,不管他们的性格如何,只要他们服从他们合法的牧师,就有神圣的权利成为教会的成员;不接受圣礼的人,以及不这样服从的人,都不能成为基督的成员。然而,奥古斯丁的这一教义,与他们(罗马教会人士)自己的教义如此不一致,却被罗马的作家们所承认。他们把恶人与教会的关系说成只是外在的或名义上的,就像枯枝与大树的关系,或者是糠秕与麦子的关系。帕尔默先生也是如此,他说:"人们普遍认为,恶人只属于教会的外部"。又说: "我承认,不虔诚的人,无论是秘密的还是明显的,都不属于教会,就其(教会)不可见的特性而言,即由其基本的和永久的成员组成,即只有上帝才知道的选民、预定的和成圣的人,"。这就是说,他(帕尔默)承认他的整个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他毕竟承认,恶人 "并不真正属于教会",因此,真正的或真挚的教会由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组成。对麦子的评语肯定不是对糠秕的评价;圣经对教会的评语也不是对恶人的评价。然而,所有的罗马主义、所有的仪式主义都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上,即对麦子的说法对糠秕也是真实的,对圣徒的共融的说法对一个由各种人组成的机构也是真实的。

圣经中所说的教会不仅是一个可见的社会,而更是圣徒的团体。

同样的论点可以从教会的其他属性中得出。人们承认,统一性是其(教会)基本属性之一。教会是一个,因为现在只有一个基督的身体,也只能有一个。教会作为圣徒的团体是一个;作为一个外部社会,它不是一个;因此,教会是信徒的团体,而不仅是一个外部社会。

教会的统一性有三个方面。1. 精神上的;信仰和共融的统一。2.全面的;教会是一个整体,因为它是普世的,包括上帝的所有子民。3.历史性;它在所有的时代都是同一个教会。在所有这些意义上,教会被视为圣徒的共融,是一个整体;在这些意义中,没有一个意义可以预言教会的真正统一是可见的。

教会被视为圣徒的团体,在信仰上是一体的。神的灵引导他的子民进入一切真理。他(圣灵)把基督的事情显明出来,给他们看。他们(神的子民)都是受神的教导。他们所受的恩膏常与他们同在;圣灵把一切事都教给他们,并且是真理。约翰一书二27. 在这应许给所有信徒的圣灵的教导下,这教导与道同在,并通过道,他们都被引导到所有必要的真理的知识和信仰中。在这些必要的真理的范围内,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整个cœtus sanctorum,或信徒的身体,是一个。在所有的时代和所有的国家,只要有真正的基督徒,你就会发现他们在所有的基本问题上有一个相同的信仰。

圣灵是爱的灵,也是真理的灵,因此所有被他居住的人在感情上和信仰上都是一体的。他们有同样的内在经验,同样的对罪的确信,同样的对上帝的悔改和对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同样的对圣洁的爱,以及对符合上帝形象的渴望。因此,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友谊或默契,这证明他们是一种精神。他们都与上帝和基督有相同的关系;他们构成一个家庭,上帝是其父;一个王国,基督是其主。他们有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期望。救世主国度的胜利是他所有子民的共同喜悦和胜利。因此,他们有着属于同一个国王的臣民、同一个家庭的孩子和同一个身体的成员的关系。如果一个成员受苦,所有的成员都与之同受苦;如果一个成员欢喜,所有的成员都与之同欢喜。这种同情心是基督身体的一个基本特征。那些不具备这种对他的肢体的感情和同感的人,就不是他的人。这种内在的精神共融表现在外在,不仅是仁慈的行为,而且特别是在所有的基督徒团契的行为中。真正的信徒愿意互相承认对方,作为基督徒联合起来为他们共同的主服务,并在世界面前共同表明他们对主的忠诚。在这个最高和最真实的意义上,教会是一个。它是基督耶稣里的一个身体。他通过他的灵住在他所有的成员中,因此将他们结合成一个活的整体、引导所有人相信相同的真理,并将所有人联结在和平的纽带上。这就是使徒所说的合一: 有一个身体,有一个灵,正如你们蒙召的时候,有一个希望;有一位主,有一个信仰,有一个洗礼,有一位神,是众人的父,他在众人之上,在众人之中。这就是属于教会的统一性。

为了证明精神上的合一不能被仅指为外部教会,只需提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即作为合一的基础和纽带的圣灵,并没有住在教会的所有成员中。他在哪里居住,哪里就有圣洁的果实,由于这些果实不是在所有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即,在一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中间,可能会有信仰虚伪者;这样的人虽然有基督徒的“名”,却没有基督徒的“实”)身上发现的,所以圣灵没有居住在他们所有人身上,使他们(那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们)所有人与基督的身体联合起来。其结果是,他们(即,那些表面上自称是基督徒的、但却包含很多有名无实的人们的组合体)既没有信仰的真正合一,也没有共融的真正合一。

教会是一个,因为它包含了上帝的所有子民。这是基督教时代早期几个世纪中关于合一的突出思想。教会是一个,因为没有别的。因此,那些离开教会的人就是离开了基督,他们不是他身体的成员,也不是他精神的一部分。这是基督教世界的普遍信仰。各个时代的所有教派,都根据圣经的明确教导和福音的本质,坚持认为离开教会就没有救恩;换句话说,教会是普世教会,包括世界各地所有上帝的子民。当然,这取决于我们对教会的看法,这种全面统一的属性是否属于它。如果教会本质上仅是一个可见的君主制社会,罗马主教是其首脑,那么,在这个社会的范围之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和救赎。承认不服从教皇的人有可能得救,就是承认他们可以在教会之外得救;说他们可以在教会之外得救,就是说他们可以在基督之外得救,这是没有基督徒承认的。如果教会是仅一个可见的贵族社会,在有继承权的教士的管理下(如英国国教教会、圣公会所自我宣称的那样),那么教会的统一性就意味着,只有那些受制于这些教士的人才能在其范围内。因此,除了该范围内的教长之外,不可能有真正的基督宗教和救赎。这是一个不可避免地从教会仅是一个外部可见社会的想法中得出的结论。罗马教派和圣公会教派都没有对这个结论退缩。他们承认这个前提和不可避免的顺序。帕尔默先生说:"的确,我们不能假设或相信,神圣的恩典会允许基督的真正圣洁和公义的成员从生活的道路上跌落。他只允许未成圣的人,即基督的敌人,将自己从他的灵免费赐予的泉源中分离出来。" 他在评论奥古斯丁的一个口号时说:"让我们把它当作一件不动摇和坚定的事情,没有好人能从教会中分离出来。" 他还引用了伊伦纽斯的话,说上帝把他的精神的每一项运作都放在教会中,所以除了在教会中的人,没有人拥有精神,"因为教会在哪里,上帝的灵就在哪里;上帝的灵在哪里,教会和每一项恩典也在哪里"。西普里安被认为是另一个权威,他说:"那些背离基督的人脱离教会,与奸夫淫妇结合,与教会的应许分离。放弃教会的人不会得到基督的奖赏。他是一个陌生人,他是亵渎者,他是一个敌人。"这一切无疑是真实的。诚如奥古斯丁所说,好人不能脱离教会;诚如伊伦纽斯所说,教会在哪里,上帝的精神就在哪里;而精神在哪里,教会就在哪里。这也是新教徒最喜欢的座右铭。正如塞浦路斯所说,脱离教会的人就是脱离了基督,这也是事实。这就把教会的性质归结为一个明显的事实问题。在那些不服从教皇的人中,是否有任何圣灵的果实,任何悔改、信仰和圣洁的生活?如果是这样,那么教会就不是一个君主制、教皇是其首脑。是否有任何真正的宗教,是否有任何上帝的子民不服从(圣公会)(英国国教教会)教长?如果有,那么教会就不是一个受制于有所谓使徒继承权的主教的社会。这些问题都可以很容易回答。的确,在每一个特定的情况下,都不可能区分真正的和虚假的宗教信仰者;但是,作为一个类别,我们仍然可以区分好人和坏人,区分上帝的孩子和这个世界的孩子。人不会从荆棘上摘葡萄,也不会从蒺藜上摘无花果。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果实来认识他们。狼有时确实可能披着羊皮出现,然而,人可以区分羊和狼。因此,我们可以完全确定,是否真的像罗马教会理论所要求的那样,新教徒中没有宗教,例如,英国教会中所有看起来很虔诚的人是否只是伪君子。这是一个任何理性人都不会怀疑的问题,因此,我们看不出任何这样(理性)的人怎么会看不出罗马人的教会理论是错误的。它被众所周知的事实所抵触。我们以同样的把握决定反对英国圣公会的理论,因为如果这个理论是真的,那么在圣公会的范围之外,就没有任何基督宗教,而且从来没有过。然而,拒绝承认成千上万的长老会、路德会和改革派为神的子民,这相当于承认我们自己缺乏基督的精神;——他们为服务于他(基督)而活,为他的荣耀而死。在这里,教会的仪式理论(即,仅仅根据外在的组织化、形式主义、仪式主义,来断定一个教会是否是真正属基督的教会)完全崩溃了。如果教会仅是一个外部社会,这个社会必须包括所有的好人,世界上所有上帝的孩子。但是,教会绝不仅是一个可见的社会。它是一个圣徒的共同体。一个人是圣徒,是上帝的孩子,是由上帝所生的,这使他成为教会的真正成员;——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我们与奥古斯丁一样,说没有一个好人能离开教会,只是说好人会彼此相爱;与爱伦纽斯一样,说上帝的灵在哪里,教会就在哪里,只是说圣灵的存在造就了教会;与塞浦路斯一样,说与教会分离的人就是与基督分离,只是说如果一个人不爱他所见到的兄弟,他就不能爱他没有见到的上帝。如果教会是圣徒的团契,它就包括所有的圣徒;它具有普世教会的统一性,因为它包含了上帝的所有孩子。在这个意义上说,离开教会就没有救赎,——只是说对邪恶的人,对未更新和未成圣的人没有救赎。但是,说教皇或教廷以外的教会没有虔诚,没有救赎,就很像对上帝的精神置之不理;这是对众多真正的基督徒说的,就像法利赛人对我们的主说的:"他们靠着魔鬼的首领别西卜赶鬼"。也就是说,这是在否认经得起考验的圣灵的工作,而把真正的圣灵的运作归于其他邪恶的来源。神的灵在哪里,教会就在哪里。

教会的历史统一性是它的永恒性;它在各个时代都是一个整体。在这个意义上,真正的教会也是一个。它现在就是使徒时代的样子。它从一开始就没有中断过,并将继续下去,直到最后的日子;因为地狱之门永远无法战胜它。关于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所有的基督徒都承认教会在这个意义上是永久的。另一方面,如果教会是信徒的团体,如果它是圣徒的共融,那么,对它的永存来说,所有必要的条件就是要永远有信徒。他们不一定在某一个外部组织、通过外在方式联系起来,也不一定以任何规定的形式组织起来。没有必要让任何官员队伍不间断地延续下去;更没有必要让这些官员成为教长或教皇。上帝所应许的,也是我们有权期望的,就是主耶稣的真正崇拜者将永远不会完全失败。他们可能很少,也很分散;他们甚至可能彼此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认识这个世界;他们可能像先知以利亚时代的七千人一样,没有向巴力屈膝;但是,只要他们存在,教会,作为圣徒的共同体,基督在地上的机构,就会继续存在。

从这一点出发,支持新教的教会理论的论据是,在其他意义上,教会是永久的。根据英国教会的判断,罗马在某一时期是阿里乌派,在另一时期是伯拉纠派,在另一时期是偶像崇拜派。所有的拉丁教会(天主教)都受制于罗马教会的不稳定。从使徒时代到现在,没有一个现存的东方教会(希腊教会,或东正教)在其教义上保持不变。但教会可以在没有教皇、没有教长、没有长老的情况下存在,如果它的本质是圣徒的共融。

圣徒的团契,忠实的人的团体,基督的神秘身体,其唯一基本的联合纽带是圣灵的入住。然而,圣灵总是产生信仰和爱,所以他所居住的所有人都在信仰和基督徒的关系中结合起来。由于神圣的应许,圣灵将一直聚集在上帝的子民中,直到基督第二次降临,所以教会永远不会失败。那么,圣洁、统一和永恒的属性并不一定属于任何外部社会,因此没有这样的社会可以成为教会;在最严格的意义上和最高的尺度上,它们都存在于圣徒的团契中,因此,圣徒构成了一个神圣的、使徒的、普世教会的教会。

从教会的应许和特权中得出的论据--圣经中有很多对教会的应许,并将某些特权赋予教会。从这些应许和特权的特点,我们可以推断出教会的性质。

1. 在这些应许中,最全面的应许是基督通过他的圣灵内住而继续存在。这个应许常常以明确的措辞给出,并包含在对教会的描述中,即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和神的殿。没有圣灵的同在,它就不是他的身体,也不是上帝的殿。神的同在并不是不可操作的。它就像光和热的存在,或者知识和爱的存在,它们必然会通过它们的效果表现出来。以同样的方式,并以同样的必要性,神的同在通过圣洁、公义和和平来体现。就像光在黑暗中不存在一样。神对他的教会的应许是:我常与你们同在;在每一个时代,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因此,神的灵在哪里,教会就在哪里;教会在哪里,神的灵也在哪里。因此,所应许的存在是一种永久的存在。它也是普遍的。上帝并没有应许与教会的官员同在,而排斥成员;也没有应许与某些成员同在,而排斥其他成员。灵魂不在人体的头部,而排除了四肢;也不在眼睛和耳朵,而排除了手或脚。只要它在身体里,它就是在整个身体里。同样地,上帝应许的与他的教会同在也与所有的真正成员有关。

名义上的教会与实质中的教会相对应,可见的教会与不可见的教会相对应,——如果神圣存在的应许属于前者。在他自己的子民中,神总是存在的;因此,他们必须构成那个教会,他存在的应许属于他们。

2. 神圣教导的应许是对教会作出的。这包括在圣灵的应许中,圣灵是真理之灵,是光明和知识的源泉,无论他住在哪里。基督在即将离开世界时,向他的门徒应许,他将派圣灵给他们,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关于这个应许,需要注意的是:(1)它是对教会的所有成员作出的。这不是教会官员的特权,因为明文规定,你们都要接受上帝的教导。使徒约翰对所有的信徒说,你们有来自圣者的恩赐,你们知道所有的事情。(2)它只与必要的真理有关。上帝没有应许要教给他的子民所有的科学,也没有应许要使他们在宗教问题上完全了解、无懈可击、一蹴而就。他所应许的,是把他们得救所必需的东西教给他们,使他们有资格从事他们被召的工作。(3)这种神圣的教导是有效和持久的。使徒说,"你们从他所受的恩膏,常与你们同在"。因此,那些受神教导的人,会在对真理的认识和认信上继续下去。

3. 第三个应许是神的保护。通过这个应许,教会得到了保护,免于内部腐化和外部破坏。教会的敌人很多,也很强大;他们一直在监视,而且是最隐蔽的攻击。如果没有她神圣的主宰的持续保护,教会很快就会完全灭亡。这个应许是对教会的每个真正成员作出的。他们都是他身体的成员,而他的身体,被赎回和成圣的,永远不会灭亡。他说,没有人可以从他手里把他们夺走。他们可能会受到严重的诱惑;他们可能会被引诱到许多错误中,甚至犯罪;但撒旦不会胜过他们。他们可能会受到迫害,被赶到地洞和洞穴里,但他们虽然可能会被抛下,却从未被抛弃。

4.我们在圣经中经常看到这样的保证:教会将从海延伸到海,从太阳升起到日落;所有国家和人民都将流向它。犹太人以为这些应许是指他们的神权制度。耶路撒冷要成为世界的首都;锡安的国王要成为全地的国王,所有国家都要臣服于犹太人。犹太化的基督徒将这些同样的预言解释为确保神权教会及其教皇或教长的普遍存在。为了反对这两者,救世主说 "我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他的使徒们也教导说,上帝的国度包括公义、和平和在圣灵中的喜悦。因此,教会的扩展包括对上帝和人的爱的盛行,对主耶稣基督的崇拜和服务。圣徒们如何联系的外部形式并不是根本因素;不是他们的联系,而是他们的信仰和爱,使他们成为教会;随着他们的繁衍和传播,教会也在扩展。犹太人所有美好的期望都建立在对神圣应许的错误解释上,但由于弥赛亚的到来而烟消云散,因为他的国度不属于这个世界。历史正在有效地驳斥教会的仪式理论(即那些片面强调外部教会形式、以及礼仪主义、形式主义、圣品阶级神职人员主义、的思想等等等等),表明虔诚、对基督的敬拜和顺从,即上帝的真正国度,正在远远超出该理论(仪式理论)为救世主的统治所限定的范围。

5. 对教会的伟大应许是圣洁和救赎。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了自己,要用道的水洗净教会,使之成为圣洁;要把教会献给自己,成为一个荣耀的教会,没有斑点,没有皱纹,也没有任何东西;——而是要使教会成为圣洁,没有瑕疵。这段经文和类似的经文清楚地告诉我们,圣洁和救赎是神应许给教会的每个成员的。这是显而易见的;(1)因为这些都是只有个人才有可能得到的祝福。被救赎、重生、成圣和得救的并不一定是一个外在团体或社会本身。(2)这源于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即他的身体。教会的成员是基督的肢体。他们在他里面,与他的生命有份,是他恩典的对象。(3)事实上,这是一个公认的观点。所有基督徒的共同教义是,离开教会就没有救赎,在教会内就没有灭亡。这是所有仪式主义者的教义,即那些在与教会相通的情况下死亡的人都会得到拯救。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圣经中关于教会的教导引导到这个结论,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上帝的圣殿。新教徒承认这一结论的公正性。他们(新教徒)承认,《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教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会得救,就像每一个真正忏悔的信徒都会进入天堂一样。如果是这样,正如双方实际上都承认的那样,这就决定了教会的性质。如果教会的所有成员都得救,那么教会必须完全由圣徒组成,而不是 "由各种人(无论是否是圣徒)组成"。

从神的应许中得出的关于教会的真正教义的论据是这样的。根据《圣经》,这些应许是对那些谦卑的人、悔改的人和相信的人作出的;因此,教会必须完全由重生的人组成。那些得到神圣的同在、指导、保护和拯救的应许的人,不可能是由各种人组成的杂乱无章的人群。因此,那种使教会仅仅成为一个外部社会的理论,必然会破坏宗教和道德。在宗教方面,因为它(即,关于把教会仅仅等价于外部社会的理论)教导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取决于外在的环境,而不是取决于心灵的状态和生命的特征。如果,仅通过外在的仪式或外在的信仰告白,我们就成为 "基督的成员"、"上帝的孩子 "和 "天国的承受人";如果,我们因此就足以与那个所有应许都是针对它的身体结合起来;如果,我们与教会或基督的身体的联系,只有、只需、通过外部的形式与礼仪;——那么:——宗教必然只是形式主义,——而外在教会成员身份则足以是救赎的唯一条件,教会仪式就只是虔诚的唯一练习。

事实上,在许多人的头脑中,有关理论(即,关于教会的外在社会组织形式理论【仪式主义】)的这种自然倾向被相反的影响所抵消。能够接触到《圣经》的人,不能完全抵制其真理的力量。因此,他们常常在某种程度上被更正,免受他们对教会的错误看法的扭曲影响。

然而,这种错误(即,把教会仅仅等价于外在的社会组织形式、仪式主义)的整个趋势是邪恶的。它歪曲了人们对宗教性质和救赎条件的看法。它导致人们用宗教情感的放纵来代替真正的虔诚。他们把正确的教会观,降格为一种外在审美观念;或是,把教会看作为富丽堂皇的大教堂所代表的;把模拟的敬畏、崇敬、各种情感,误以为是对上帝的敬畏和对其卓越的爱;并把这种错误、甚至虚谎的情感用在真正的教会身上。这种(形式主义的、仪式主义的)宗教往往能满足那些内心轻浮、品味貌似高雅的人,使他们能够充分运用“可见的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其所有成员都是上帝的孩子”这一理论。

这种理论对道德的破坏力不亚于对宗教的破坏力。如果上帝的所有应许,所针对的对象,不是作为真正悔改和圣洁的人,而是作为一个外部社会的成员;如果这个社会的成员需要像贝拉明和帕尔默先生、牛津学派和罗马教廷、所教导的那样,仅有外在的形式和仪文,却不一定有内在的美德,那怎么会有其他的结果呢?

仪式主义(或“仪文主义”)的这种有害倾向不仅仅是一个逻辑推论的问题。它在历史上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古代犹太人相信,上帝已经立约,确保所有亚伯拉罕的自然后裔得到救赎,条件是他们必须遵守外部神权。他们可能会因为犯罪而受到惩罚,但根据他们的教义,没有受割礼的以色列人进入地狱。这一教义的影响在他们的整个精神和性格中都很明显。与“教会”的外部联系,以及对教会仪式的实践和仪式,构成了他们的宗教。他们不会用不洁净的手吃饭,也不会祷告、除非是朝向耶路撒冷;但他们会吞噬寡妇的房子,并假装做长时间的祷告。他们是被涂抹过的坟墓,在人看来是美好的,但里面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所有的污秽。在希腊教会(东正教)和拉丁教会(天主教)中,使救赎取决于与可见社会的联系的学说【即,东正教和天主教都声称:——只有是、只要是在他们的教会体系中的人,才能够得到救赎;而在他们的教会体系之外,没有救恩】也产生了同样的效果。教会仪式已经取代了精神崇拜。道德的败坏与宗教的衰落并驾齐驱。邪恶的人被允许保留他们在教会中的地位,并被引导认为只要被“教会”所接纳,他们就是完全安全的;不管他们犯了什么罪,它们都会被投入尘土,"因为他们肯定可以希望得到有福的复活。"

这种错误的教会理论有一个影响,应该被特别注意。它是偏执、宗教傲慢和恶毒的根源。那些喊着 "主的圣殿,主的圣殿就是我们 "的人,在上帝看来是可憎的。这种精神是礼仪理论的合法成果,这是显而易见的。这种理论导致某一类人以他们的外部关系为由,将自己视为天堂的特别宠儿。当然,人们承认,对上帝宠爱的感觉,对上帝之爱的保证,是所有神圣情感和正确行为的源泉。因此,《圣经》中充满了他对他的子民的爱的宣告;因此,圣灵被派来在他们的心中洒下他的爱。然而,只有当我们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对他对我们的爱的方式有正确的认识时,对神的宠爱的确信才会产生圣洁的感觉。当我们看到:——他(上帝)的眼睛比看罪更纯洁;他只是为了基督的缘故才对有罪的人有利;我们对罪的爱和纵容证明我们不是他宠爱的对象,我们越是看到自己的不配,就越是感激他的对我们而言的不配的爱,也越是渴望符合他的形象。

但是,当人们相信他们是上帝的宠儿,仅因为他们是一个特定社会(例如天主教会或东正教会)的成员,而无论他们的个人性格如何,他们都是上帝特别爱的对象,那么自然和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骄傲、蔑视、不容忍、恶毒,而且当他们敢于这样做时,就会施行迫害。在犹太人、印度婆罗门、穆罕默德和基督教会的历史中,可以找到这一说法的真实性的经验证明。它可以在有关学说的实际效果中找到,无论它在哪里盛行。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特殊宠儿,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与他们的个人性格无关。这种信念使他们骄傲、蔑视、不容忍,并对他们专属圈子以外的所有人充满敌意。在基督教会中,我们总是发现与这一理论有关的同样的精神,在一种情况下(例如天主教),表现为用刑架和木桩强制执行的禁忌;在另一种情况下(例如英国国教教会、圣公会),如果不服从 "有使徒继承权的牧师",就否认上帝对悔改者和信徒的怜悯;提出成为上帝的教会的专属要求(即声称,只有他们自己的那种教会体系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体系,而其他人都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对他们的基督徒同伴使用轻蔑的语言和举止;以及像帕尔默先生那样,公开宣布施行迫害的权利和义务。

这就是这种理论(仪式主义、仪文主义)的合法效果;它从未不产生这样的效果(即,导致宗教中的傲慢、蔑视、不容忍、以及迫害)。它在本质上破坏了真正的宗教,损害了圣洁的生活,因此不可能符合上帝的话语和意愿。

对上述这一致命的反对意见的唯一回答是回避。即,仪式主义者实际上不得不放弃了他们的理论。一方面,他们教导说,对于可见的教会,基督已经应许他的持续存在,他的指导,他的保护和他的拯救恩典;为了成为这个教会的成员,不需要内在的美德,不需要重生、虔诚、圣洁、可见或不可见。但当有人反对说,如果应许是对可见的教会作出的,那就是对恶人作出的,因为恶人在教会的范围内,他们回答说:"恶人并不真正在教会中;"教会真正由 "选民、预定的人、成圣的人 "组成。这种对真理的暂时承认,并不能抵消不断灌输的教义的倾向,即在那个应许的机构中的成员资格,是通过外部组织的告白来保证的。凡是教导这种教义的地方,就会灌输仪文主义、仪式主义的本质,而傲慢、蔑视、不容忍的成果也会在那里出现。

考虑到对教会的应许已确定其性质,同样的论点也来自对其特权的考虑。这些特权是教会教导的权力,以及教会行使纪律的权利。这些都包括在教会钥匙的权力中。这里不是正式展示这种权力的性质和限制的地方。为了构建现在要提出的论点,只需假定所有基督徒都承认的事实。基督已经给了他的教会以教导、约束和释放的权力。他应许会批准她的决定,并执行她的判决。在这个一般性的声明中,所有教派的基督徒都同意。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权力属于谁?

当然是属于教会。但它是属于可见的教会本身,不管其成员的属灵状况如何,还是属于被视为圣徒团体的教会?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使教皇制和新教之间,宗教裁判所和基督使他的人民获得自由的自由之间,有了很大的区别。

这个问题的特权,就其本质而言,不属于可见的教会,也不属于它的高级官员【即,可见教会、以及其教会官员,在行使这些权力(例如教导、施行纪律、约束和释放、等等)时,本身不是立法者,而仅仅是执法者;换言之,他们不能仅仅凭着自己的职务、身份、地位、机构等外在的仪文形式的东西(这些外在的东西,可能有其形、而无其质),就颐指气使,随意、恣意行使那些权力;而是,必须在基督律法原则的教导和限定范畴之内,必须以神的启示、话语、吩咐、心意、教导为根据】,而是属于信徒的团体及其适当的机构;1.因为它以圣灵的同在和指导为前提。只是因为教会是基督之灵的机关,因此只有在它是基督的机关时,教会的教导才是基督的教导,或她的决定将在天上得到批准。然而,从上帝的话语中已经充分证明,圣灵只居住在真正的信徒身上;他们只是他的肢体,因此,只有他自己的子民在他的灵的引导下所做的教导和纪律,才是基督所应许的批准。只有他们才有这种特权,而任何外部机构,只有在他们的存在上,只有在他们是他们所宣称的神的真正儿女的情况下,才属于他们。没有任何一个外部的可见机构,——仅凭其外在的形式、仪文、组织体系、等等,就足以能够声称:——它是圣灵的肢体,以至于它的教义是基督的教义,它的决定是基督的判断。因此,没有一个这样的、“只有其形、却无其质”的、机构,——可以是“教会”,教义的权力和天国的钥匙被交付给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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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钥匙的权力如仪式主义者所教导的那样,是由教会作为一个有形社会的主要官员承担的,如果它是他们的官方特权,那么就不可能有私人判断的权利。但这种官方权利,当徒有其表时,在上帝的精神面前没有任何地位。如果教会的主要官员,不论他们的性格如何,一定是圣灵的机构,那么所有私人基督徒都必须毫不犹豫地服从他们的所有决定。众所周知,这是所有那些认为与教会有关的应许和特权属于教会这个有形社会的教会的教义和实践。所有的私人判断,所有的私人责任,都被取消了。但根据圣经,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试探灵是否来自上帝,拒绝天上的天使(如果他否认基督信仰与基督精神);而这种否认必然由基督徒来判断。此外,信仰是每个人都要亲自负责的行为;他的救赎取决于他对真理的信仰。因此,他必须有权利相信上帝,无论外在教会的主要官员如何教导。因此,私人判断的权利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与那种关于教会的外在礼仪理论不相容,但与新教的教义完全一致,即教会是圣徒的共同体。因此,后者才是真正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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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见教会的一些教导和理论经常是矛盾的和异端的;从议会到议会,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从教会的一部分到另一部分,这一事实清楚地证明,基督并未将权威性教导的特权交给任何这样的错误机构。而外部教会经常驱逐和迫害上帝的真正子民的事实,也证明了她的决定并不总是在天堂得到批准。

关于 "钥匙的权力",还有许多困难的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现在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项不能完全属于可见教会的特权。它只能属于她:如果她是无形教会的机关,而真正教会的所有属性、应许和特权都应归于它。没有什么比把真正宗教的信仰者们的可见社会,转移给声称自己独有继承权的主教,更邪恶或更灾难性的错误了。

这是将教会的属性归于世界;将光之国的特权归于黑暗之国。这就是把善良的特性和祝福归于邪恶。每一个这样的历史性教会都是其范围内全部人口受洗的世界【即,在天主教范围内,例如意大利、西班牙、法国、葡萄牙、等地;以及英国国教教会、圣公会,等地,在该国家的所有人口,都在婴儿时期受洗,从而,所有该国人口都成为该国法定宗教教会的成员,而不论其个人品格如何、是否真正悔改、皈依、信主、等等】;一代人或一个国家的所有的人,都包括在这样一个共同体的范围内。如果他们是教会,谁是世界?如果他们是光明的国度,谁又构成了黑暗的国度?教导教会的应许和特权属于这些有形的社团,就是教导他们属于世界,在一个特殊的形式下组织起来,用一个新的名字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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