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BENJAMIN WILLMORE
原著出版日期:1850年
第一讲
人有着道德的性质,因而,需要信仰的引领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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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真正的信仰,必须是出于神自己的启示,必须是来自于神自己的权柄和教导,并得到神自己所显明的证据、以证明这信仰的真实性、可信性、确据性。——这些重要的要素,都包含在基督教信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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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神迹的性质;神迹的重要性;神迹证明了基督教信仰教义的真实性;圣经中的神迹;比较那些有关神迹的虚假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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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猜想与预言之间的区别。预言所显明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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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圣经的历史真实性。圣经的保存;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圣经的平实诚恳;圣经的内容针对人的心灵、匮乏与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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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基督教信仰的奇妙传播;这本身就显明了基督教信仰的真实性、真理性;基督教信仰对于人类社会与文明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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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基督的复活;对罪的救赎;圣灵的工作;基督徒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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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略)
基督复活的事实,体现在基督使徒们的生命品格中;也证明了,所有住在基督里面的,必将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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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注:谨以此书献给中国的属神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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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人有着道德的性质,因而,需要信仰的引领和支撑
罗马书14章12节: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 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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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系列讲座,是为了以浅显直白的方式阐明,为什么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
首先,在本讲里面,我们要思考,人的责任是什么。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人在生命中没有本质性的、信仰层面、道德层面的重大责任,那么,世人就可以凭己意随便行事;信仰的真假也就成了无所谓的事情;那么,我们就也不必在这里纠结,到底什么信仰是真实的,以及,为什么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
人是有着道德性质和道德责任的存在体;因此,人应当为自己的信念与行动负责。我们根据自己自由的意志,决定去跟从、拣选道德上良善的原则,或是道德上罪恶的原则;如果是前者,那么,我们就是良善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我们就是罪恶的。我们所拣选的生命原则是好还是坏,是良善还是罪恶,是由道德律法的给予者、颁布者、审判者所决定的;——道德的善恶标准是绝对的,是非对错的界限也是绝对的;这标准和界限是来自于那位宇宙天地的造物主、全能而无限智慧、圣洁的永生之神、上帝。
这些道德原则指引着我们的行动、言语和心思意念。若我们一直紧紧地跟随着良善的道德原则,那么,一步一步地,我们就会在自由的意志中,与公义圣洁的上帝心意合一;这就是,我们以由衷的热爱之心,来到造物主、上帝的面前。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人类历史上,很多推崇所谓宗教信仰的人,就是在不断地剥夺人的自由,把形式主义、虚伪信仰强加在世人的头上。
让我们在这里考虑,有哪些理由使我们可以确信,人本应当是有着自由的意志。第一个理由是,我们所有人在自我认知中,都知道我们自己的意志是自由的。这从我们日常所说的一些话语就能够看出来。你常会听见一个人说:“我想要做我所喜欢的事情。”“这件事情是我自己乐意的。”“我没做那件事情;这真是让我后悔死了。” 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话语,都多多少少地说明了,世人在自己的内心中,都相信自己是自由的。
第二个理由是,我们所有人在内心最深处,都深刻地知道,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意愿,去做一件事情,或是不去做一件事情;我们做与不做,是由我们自己的决心、意志所决定的。我们在每一天的日常生活中,要面对千千万万的事;我们根据自己的心情、意愿、意志,决定着去做或是不去做那些事情,以及怎样去做那些事情,等等。当我们在晚上回想这一天的事情的时候,我们会把那些事情当作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因为我们在心底诚实地知道,那些事情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并且,我们要为那些事情而承担后果、责任。
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当我们无意地做错事情的时候,或者,当我们因得到了错误的信息而做出了错误决定的时候,我们会非常着急地为自己辩解,以此表明,我们不该为这件错事担责,因为我们是无心之失。
同样的事理,也表现在我们受到了别人错待的时候。假设,别人伤害了我们,使我们承受了委屈与痛苦。这时,我们就会很生气,并要求解释与澄清。假如,这个时候其他人告诉我们,那个伤害我们的人其实是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子,或是智力低下的傻子;——那么,我们的心情就会立刻从愤怒转为同情。我们虽然还是会感受到伤害,但我们知道,那个做这事的人不是故意的,因为他没有正常人的智商水平;他是没有道德责任的。
这些事理,都是人之常情;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懂得。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自由,是道德的必需。一个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决定的人,就不必为选择、决定的后果承担责任。
一个正常的世人,在内心中都诚实地知道,自己的心灵是自由的;自己能够在自由的情况下,进行选择、做出决定。正是因此,这世上才有法律,惩罚那些行恶的罪犯;才有嘉奖,奖赏那些良善的人。
如果我们不是自由的,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道德,更不需要信仰了。
除了上面的两个理由之外,还有第三个理由能够说明,为什么我们有着自由的意志。这就是:“懊悔”。假设有一个人被试探、引诱,而犯了罪;他被逮捕、审判、定罪,然后被投进监狱里。现在,他离开了家人、妻子、儿女,在监狱里面受着种种苦处;他回想自己所作的错事,所犯的罪行,心中极度地懊悔。他捶胸顿足地哀叹,当初自己要是不做那些错事就好了。从这个人的懊悔中,我们也能够清楚地看出,世人做事情是按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去行的。否则,如果世人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无可选择、没有自由的情况下发生的,那么,世人也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而承受刑责,也更不必为自己所作的事情而懊悔。
如果没有自由的意志,那么,世人也就无所谓犯罪,无所谓道德,无所谓信仰。
然而,如果,我们在内心诚实地知道,我们有着自由的意志;我们能够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而选择和决定做一件事情、或是不做一件事情;我们为过去自己所作的错事而懊悔;——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世人不仅应当为自己的罪行而担责、应当在生命中承担着道德的职责与责任,而且,更应当为自己的信仰、信念、自己根据自由意志而选择相信的事情、自己的心思意念,而承担重大的责任。——因为,一个人的信仰、信念、心思意念,是一个人的精神与灵魂的本质光景所在:它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决定着一个人做事的根本动机和方向,决定着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与归宿。
正因为我们有着自由的意志,所以,我们才应当省思自己的过去,敬畏我们的未来;因为我们要为自己的过去负责,并要在未来承受上帝的终极而圣洁的道德审判。上帝有着无限的智慧和公义;他创造了我们的生命,赐予我们自由的意志;我们能够知晓、明白上帝的律法。这律法写在我们的良心里面;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应当尊敬父母,应当善待他人,应当诚实,不应当贪婪、巧取豪夺;应当有敬虔的信仰,不应当贪图名利;应当为人正直,秉公行义,待人恩慈,等等。我们有能力遵行上帝的道德律法,因为上帝赐予了我们生命——自由的意志、自我的认知、理性、知识的能力,等等。
因此,正如圣徒保罗在圣经新约罗马书14章12节说道:“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 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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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本质是什么?
上帝是创造宇宙天地、自然世界的造物主;在这个自然世界中,有着普遍而一致的规律;这些规律显明了上帝对于宇宙自然世界的掌管;正如,政府的官长用法律来掌管、治理社会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有的行为会带来痛苦,有的行为会带来欢欣;正如,上帝奖赏人的良善行为,惩罚人的罪恶行为。当我们的手伸到火里的时候,就会感到疼痛;当我们做有些事情的时候,那就会导致我们自己的毁灭;因而,这些奖赏、惩罚的事情,都显明了上帝的管理和主权;正如,有天上的声音向我们说话,告诉我们什么是罪恶的、应当离弃,什么是良善的、应当遵行。
圣经是上帝的启示和话语,是上帝的道德律法;如果我们拒绝了上帝所启示的信仰,离弃了上帝的道德律,那么,我们就将会承受痛苦的后果。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是软弱的、依附于上帝的存在体;我们的生命是来自于上帝的创造、赐予;我们不能凭着自己的力量自我生成,也不能凭着自己的力量存在于这宇宙之间。如果我们失去了上帝,就将要面临痛苦;如果我们与上帝亲近,就会得到欢欣、幸福。我们若遵行道德律法,就会得到上帝的喜悦和奖赏;反之,我们若离弃道德,沉浸在罪恶之中,那么,就会承受上帝的鉴察、审判和惩罚。
这正如保罗在圣经中所说:——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 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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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自然界中的事情可以知道,我们的不同的行为,会得到不同的后果;有的行为会带来痛苦,有的行为会带来欢欣。这有力地、清晰地说明了,上帝不会无视我们的选择、决定、行为,而是会按着我们的善恶,按照他所赐予的、写在我们良心中的道德律,来审判、鉴察我们。如果说,罪恶会受到惩罚,美德会受到奖赏,那么,这就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世人都有着道德的职责与责任。
上帝掌管着道德世界,正如他掌管着自然世界一样。让我们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假设这里有一个人,沉溺在罪恶里,脾气暴躁、习惯恶劣。他发脾气的时候,或是作恶的时候,也许会有些短暂的罪中之乐;但是,之后,他就必然会面对自己行为的恶果;他不仅伤害别人,尤其是自己的家人、朋友、等等亲近的人,而且也伤害他自己。他必然会面对许多失望、伤心、痛苦。
这样的例子,清楚地告诉我们,恶人行恶,会面对恶果;这表明了,上帝憎恶人的罪恶,并要使那行恶的人面对痛苦的后果。有时,虽然,恶果会缓慢地到来,但是,我们都能够清楚无误地看见那些罪恶之事的可恶与愚蠢。
让我们再假设,这里有一个人,品格诚实、态度温和、脾气节制;他在生活里总是尽力履行各样的道德职分。他受人尊敬、被人敬爱;人们不仅是尊重他的地位、财富,更是尊重他的美德。年轻人、学徒们,都受到教导,要学习这个诚实人的榜样。百姓们都在传扬着这个人的许多美德之事。
箴言16章:
1心里的筹划在于人,
舌头的应对却出于耶和华。
2人看自己一切所行的,都是清洁的;
耶和华却衡量人心。
3当把你所作的交托耶和华,
你的计划就必成功。
4耶和华所造的各有目的,
连恶人也是为祸患的日子而造的。
5心里骄傲的人都是耶和华厌恶的;
他们必不免受罚。
6因着怜悯和信实,罪孽得赎;
因为敬畏耶和华,人可以避开罪恶。
7人所行的,若是蒙耶和华喜悦,
耶和华也使他的仇敌与他和好。
8收入少而有公义,
胜过收入多却毫无正义。
9人心计划自己的道路,
他的脚步却由耶和华指引。
10王的嘴里有 神的判语,
审判的时候,他的口必不差错。
11公正的秤和天平都属耶和华,
囊中的一切法码都是他所造的。
12作恶是君王所厌恶的,
因为王位是靠赖公义建立的。
13公义的嘴唇是君王所喜悦的;
他喜爱说话正直的人。
14君王的烈怒好象死亡的使者,
唯有智慧人能平息君王的怒气。
15君王脸上欣悦的光采,使人得生命;
君王的恩宠好象春日雨云。
16得智慧胜过得金子,
选择哲理,胜过选择银子。
17正直人的大道远离罪恶;
谨守自己道路的,保全自己的性命。
18在灭亡以先,必有骄傲;
在跌倒以前,心中高傲。
19存谦卑的心与穷乏人在一起,
胜过与骄傲人同分战利品。
20留心听训言的必定得益;
倚靠耶和华的是有福的人。
21心中有智慧的必称为聪明人;
动听的话能增加说服力。
22明慧人的明慧是他生命的泉源;
愚妄人的惩罚就是愚妄。
23智慧人的心教导自己的口,
使自己口中的话增加说服力。
24恩慈的话好象蜂巢中的蜂蜜,
使人心里甘甜,骨头健壮。
25有一条路,人以为是正路,
走到尽头却是死亡之路。
26劳力的人身体的需要促使他劳力;
因为他的饥饿催逼着他。
27无赖之徒挖出邪恶,
他口里的话好象灼热的火。
28乖谬的人散播纷争,
搬弄是非的离间亲密的朋友。
29强暴的人引诱邻舍,
领他走邪恶的道路。
30瞇着眼睛的,图谋乖谬的事;
紧抿着嘴唇的,作成恶事。
31白发是荣耀的冠冕,
在公义的路上,必能得着。
32不轻易动怒的,胜过勇士;
克服己心的,胜过把城攻取的人。
33签拋在人的怀中,
一切决断却在于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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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可知,即使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能够清楚地看见,美德常常引致幸福;上帝喜爱世人的美德,使那些具有美德的人,往往得到奖赏、快乐;反之,使那些罪恶的人,受到惩罚、得到痛苦。
我们在每日的日常生活中,都常常能够看到上面的这些规律。即使,我们自己不能够完全按照这些规律去遵行道德职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道德规律的客观性、权威性;因为这些规律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的主权,而是出于上帝的主权。
当一个年轻人即将走上社会、开始人生路程的时候,我们会叮嘱他们什么话语呢?我们会告诉年轻人,应当谨守良善的道德原则,要远离、离弃罪恶的事情;我们会告诉年轻人说,要对各样事情谨慎小心,不要马马虎虎;要留心、节制,要谨守道德。当我们叮嘱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不是在犹犹豫豫地猜测那些道德律则,而是,我们对它们有着非常清晰的认知。我们清晰而肯定地知道,一个人若不遵守道德,就会遭受恶果;一个人未来的光景,取决于他现在是否重视并遵行道德定律。
上述叮嘱话语,没有人会反对;然而,我们如果把上述道德原则扩展到关乎永恒的、关乎信仰的话题,往往就会遇到世人的质疑。世人常常会怀疑地说:“人在此生此世的道德景况,真的会关乎到他永远的、属灵的福祉吗?”
但是,如果我们真的笃信上帝在掌管着这个世界,真的相信上帝会使作恶的人遭受痛苦,并使真正具有美德的人得到幸福,那么,我们立刻就会同意圣经罗马书14章12节的话语:——“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 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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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进一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信仰、信念、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承担重大的人生责任。这种责任,是一种灵魂层面的、属灵的责任。
可是,近年以来,却有很多世俗主义、异教主义哲学家们,对此提出反对意见。他们同意,人应当担负道德责任(即,罪恶要被惩罚,良善要被奖赏)、自然责任(即,用手探火会被烫伤,等等);但是,他们却反对说,世人不应当为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念而承担责任。
以ROBERT OWEN为代表的哲学流派认为:“人的品格,是环境的产物,而不是他心灵的产物。” OWEN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价值观念、信念的形成,取决于:——他出生在哪一个国家、他所成长的环境、他受到什么教育、他的经济条件,等等。
我们不否认外界环境对人的很大程度的影响;但是,难道,这些外界环境因素,真的对于人的性格、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吗?OWEN观点的本质错误在于,他故意无视、或是忽视了,人心灵中的道德、理性、良知、判断、思想。事实上,如果人失去了道德、理性、良知、判断、思想的能力,那么,人也就不成其为“人”。
正是由于人有着道德感、理性的能力、良知、判断的能力、思想的能力,所以,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在这个世界上,才有可能会去认真地思考关于信仰、信念、价值观的事情。正是这种认真、诚实地思考的过程,才会使一个人真诚地明白、相信一个信仰。
当一个人听见真理的时候,如果他的内心真的是谦卑、诚实、开放的,那么,他就会在心里仔细地思筹那些真理话语,认真地咀嚼。在这个咀嚼的过程中,他的心思意念的真实景况,他的畏惧,他的判断,他的决心,他的意愿,都会清晰地显明出来;这些来自心灵深处的各种因素,加在一起,使他愿意打开自己的心,拥抱那真理、信仰,并且,愿意悔改己罪,以及改变自己的道德品格,归向良善。
所以,我们可以看见,他是自己品格的塑造者、拣选者;他的价值观念、人生观念,是他自己选择、决定的结果。外界的因素固然对他有着深刻的影响,但是,他人生的最终的决定者、选择者,是他自己,而不是任何其他人。
这正如,撒旦想要引诱、试探人犯罪,但是,它却不能强逼人犯罪。同理,当人处于逆境、患难中的时候,如果这个景况不是出于那人自己的罪,那么,这逆境就仅仅是患难而已,那人却并不必为此自责。然而,如果人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决定而犯罪,那么,他就无可辞咎,而必须要为自己的罪行担责,受到审判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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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对OWEN说:——
请你到罪人、道德堕落之人的居所去;请你告诉那些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偷奸耍滑、享受犯罪、道德败坏的人们,对他们说:“你们的品格,不赖你们自己,而是你们的环境导致的结果。”
你这样会达到什么效果呢?你是想要鼓励他们,继续活在罪污之中吗?更何况,你说的话,是不符合事实、不符合他们的内心真实光景的。事实是,他们的罪恶行为,固然受到环境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种影响的效果来;但从本质上而言,他们活在罪中、选择作恶,是出于他们内心深处自己的选择和决定的结果。
因此,我们应当诚实地、信实地指出他们的错误;应当诚恳地告诉他们,罪将要把他们拉入何等危险的境地;应当真诚地疾呼,劝诫他们,告诉他们应当从罪中悔改。这样,在我们的社会中,才会人人向善,人人悔改,而不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指责、仇恨。固然,我们的人生光景,与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很大的直接关系;但是,我们在罪恶与良善之间的选择,却是出于我们自己内心深处的自我认知和自由意志的结果。若没有人心灵中自由的意志,那么,罪也就不被称为罪;若我们要想归向良善,就必须诚实地、从心里面真正愿意悔改己罪。
OWEN的学说的荒谬之处就在于,他无视了,人内心中自己的意愿、意志在人生命中、内心中所起到的巨大而决定性的作用,远远超过外因在人生命中所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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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信实地告诉罪人说,那宇宙天地之主、造物主、上帝,喜爱人的良善、憎恶人的罪恶;上帝必将要终极而圣洁公义地审判一切世人;那一切刚硬不悔改的、死在罪中的罪人都将要面临终极而永远的地狱刑罚,与上帝永远地隔绝。
若罪人聆听我们的劝诫,并愿意真心地悔改己罪、归向上帝,这就正显明了,人的罪从根本意义而言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的结果;所以,人应当真心地承认己罪、离弃己罪。这也正证明了OWEN学说的本质荒谬之处。
若罪人不聆听我们的劝诫,而是继续刚硬顽梗地活在罪中;那么,他们仍然终将要在上帝面前交账,接受上帝的鉴察和终极的审判;并且,他们也仍然要在人类社会面前担负责任,接受人间法律的管辖、审理、定罪、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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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上,人们犯罪、悖逆上帝,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善、什么是恶,因为上帝早已经把这些放在世人的良知之中;而是因为,他们决意要拣选罪恶,离弃良善。
在这世上,人们不愿意接受基督教信仰,不是因为没有清晰的证据显明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不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证据显示圣经的确是超自然的、是上帝的启示和话语;而是因为,人们不愿意谦卑、谨慎、仔细地来查考圣经,不愿意去认真地追寻、聆听那宇宙天地之主的启示。
人如果以诚实、祷告、谦卑的心来习读圣经,就一定会看见,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信仰,基督福音是真实的救恩,圣经真的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的话语。
信仰、信念,来自于对证据的仔细考察和分析(这样,我们就会知道圣经的历史真实性;我们就会明白,圣经真的是近两千年前、基督使徒们的亲身见证;他们为了见证基督的福音、救恩、神迹,甘愿奉献自己的一生、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就会知道,圣经所记述的神迹与预言的真实性);来自于人在内心中对于世界、人生、价值的谦卑而诚实的反省(这样,我们就会承认: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真的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却借着所造之物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我们就会承认,上帝是那永生的独一真神,是无限的、圣洁、公义、慈爱、恩典的。我们就会在内心中诚实地承认自己的罪与错,承认自己是一个在神面前犯罪的罪人,承认自己是软弱的,承认自己需要上帝的救赎与饶恕赦免);来自于我们愿意寻求、聆听上帝的话语和引领(这样,我们就会明白耶稣基督的话语;就会谦卑地承认,基督就是那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借着他,没有人能够到天父那里去)。
若我们的心是真诚而公正不偏的,那么,我们就一定会看见上述事实的真实性。
可叹的是,在这世上,有多少人,沉浸、忙碌在许许多多属世的事务中,却对于那属天之事、信仰之事、关乎自己灵魂的价值与归宿之事,漠不关心。他们甚至不愿意花一些时间、用一些诚意与心思来考察上帝的话语与启示。他们就这样闭着眼睛,走向那通往地狱之路。
所以,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且,也更为自己的信仰、信念、价值观念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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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这个话题的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提及一个有时比较常见的反对意见。这种反对意见认为:基督教信仰是一个“约”(即,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代表了恩典之约:“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正是圣经新约的精髓。而在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以及申命记中的十诫律法,则是代表了律法之约:凡内心真诚遵行律法之约的,就是没有罪的人,就必然永远地在神面前活着。十诫律法,也代表了神在一切世人的良知中所写的道德律法);然而,如果一个人没有进入这个“约”,那么,那个人就没有责任信守这约。
有一个反对基督教信仰的作者写道:“我们说,一个人不应该为自己没有签名过的协约负责,因为他不知道协约的内容和条款是什么。在签名之前,他可以有自由来同意签署这个协约,或是拒绝这个协约。如果他真的签名同意了,那么,他就应当受到这个约的管束。这个约应当是一个双方互相同意的约。我们如果要求一个人遵守自己所未曾同意过的协约,那么,这是不合理的。”
这位作者继续写道:“现在,上帝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约;——但是,上帝从来没有问过我们说:你愿意接受这约吗?上帝也从来没有问过我们说:你们愿意遵守这些道德律法吗?你们愿意接受这‘约’的引领吗?因此,既然我们在这个约面前没有选择的自由,那么,我们就也不应当受到这个约的束缚和管辖;因此,要求我们遵守一个自己未曾同意过的约,是不合理的。”
上述论点,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我就认识几个年轻人,他们说,自从看了上述这样的文字以后,他们就不再相信基督教信仰了。所以,看起来,我们有必要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并给出正式的辩驳。
首先让我们指出,在上述论点中,有一个重要的假设,即,协约的双方必须是平等的。然而,显然,这个重要假设却不适用于圣经中所说的、上帝与人之间的“约”,无论是律法之约(旧约)还是恩典之约(新约)。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人间的任何协约过程中,签署协约的双方应是平等的。双方的权利、自由等等,都应当是同等的。但是,在关于信仰、以及信仰的责任问题上,上帝与人之间,却一定是不同等的。上帝是陶匠,我们是他手中的泥。我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上帝是创造我们生命的造物主。是他,赐予了我们生命、理性、思想的能力、道德观念、智慧与知识的能力,等等,使我们可以认识这个世界,更可以认识上帝自己。上帝有主权、权柄、能力、智慧、公义、恩慈,掌管我们的生命;他是生命的源泉,是众光之父;在他以外,不可能有生命,不可能有光明,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善。什么是善?就是遵从神。什么是恶?就是悖逆神。
上帝在创造我们的时候,赋予了我们理性的能力以及道德的本质,并把各样的能力赐给我们;若上帝公义地要求我们正确地使用那些能力、并负有道德责任,那么,难道上帝就没有权柄这样要求吗?我们岂能阻挡上帝的公义和圣洁呢?我们的义岂能胜过上帝的公义、圣洁呢?
为了说明我们的这种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让我们从每一个人的家庭内部的关系看见一个缩影。儿女在出生的时候,是软弱、无助的;在很长时间内,儿女都要依靠父母的辛勤劳动和养育、教养。儿女应当尊敬、顺从父母,否则,儿女就是不孝的。难道儿女可以说“由于自己从未同意过被出生,所以,可以悖逆自己的父母”吗?显然,这是荒谬的。
我们与上帝的关系,更是如此。上帝是全能者,无限地高于我们的地上肉身的父母;我们的生命,以及地上一切世人的生命,都是上帝所创造的。上帝把我们放在道德律法之下,愿我们有圣洁的、无罪的生命;他愿我们遵从他,正如儿女遵从父母一样;他愿我们在基督里完全地认识他、与他同在,进入那无限美好的永生国度。——难道,那创造宇宙天地的造物主、那赐予我们生命的主,这样的要求和愿望,有什么不义、不公平吗?
如果,上帝没有赐予我们生命,没有赐予我们自我认知、自由意志的能力;如果,上帝创造我们,使我们和那些无声无息的受造之物、石头木头一样;那么,若上帝要求我们谨守道德、并为我们自己的言语行为、心思意念承担责任,这或许是看起来不合理、矛盾的。但是,若上帝真的赐予了我们理性、良知、自由意志,那么,我们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若我们能够自由地行使意志、判断、产生情感,那么,我们就更应当为自己的信念、信仰、价值观、以及心中的一切心思意念承担责任。这正如圣经罗马书14章12节所启示给我们的:“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 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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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因为人有着道德的本质性质,有着自我认知和自由意志,所以,人应当为自己的言语行为、价值观念、乃至信仰与信念承担责任。人的信仰,应当是引领人生命与行为的指南针。人的生命来自于上帝的恩赐;人有着如此高贵的能力与性质;能够有理性、思想、情感、良知、自由意志、知识、智慧;能够明晓上帝的启示、旨意、恩慈、律法、诫命、公义;能够享受上帝的恩典、明白上帝的荣耀;但是,如果人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眼目和心中却忘记了神,那么,他就是日光之下一只最可鄙、最可悲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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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想要强调指出几点。
首先,我们应当对于人本身的本质,有一个清醒、正确的认识。圣经告诉我们,人本是宇宙天地之间、一切受造之物中最为宝贵的;人有着自我认知、自由意志,有着心灵与灵魂;人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
但是,在那些无神主义者、反对基督教信仰的异教主义者眼中,人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在他们的眼中,人和地上牲畜以及其它受造的东西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人仅仅是一种动物而已。
人是有道德性质的,并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与信仰承担责任;这一点,既指出了人的责任所在,也指出了人身份的高贵性所在。这指向了一个未来的状态;指向了人灵魂的不朽;指向了天国;指向了,我们将要与上帝永远地同在!
请不要认为,在那些异教主义者的观念中,人的地位有什么高贵之处。在他们的理念中,处处充满了黑暗与迷雾;充满了矛盾与模糊不清的内容;充满了迷信与荒谬。一个异教主义者,会敬拜太阳、月亮、星宿,把它们当作是神仙;他会敬拜一些石头,把它们当作是有灵气之物,能够给自己带来属世的吉祥、运气;他会向那些哑巴偶像、众“神”、众“灵”献祭;——但是,我们要强调指出,在他的良知里,他仍然有能力、并且本应当知道,那位创造宇宙天地以及其中万有的造物主、那位超级的存在者、那位超越于物质世界之上的上帝,是无限的、全能的、公义圣洁的。他仍然有能力、并且本应当知道,信仰应当是敬虔的、真诚的、谦卑的;只有那位创造宇宙天地之主,才真正配得我们以全身心去敬拜;那位造物主的荣耀,胜过宇宙中一切受造之物。我们必须应当以心灵和诚实,去敬拜那位全能的上帝。
在世人的心中,都本能地知道那位创造宇宙天地的主、上帝;这种认知如此强烈,以至于地上的万国万族,都有某种形式的宗教信仰。在那些宗教信仰中,往往充满了迷信、愚昧、荒谬。但是,人的宗教信仰的需要如此强烈,以至于,那些荒谬迷信的偶像,仍然有许多世人热衷于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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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1章19-23节: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们里面原是明显的,因为 神已经向他们显明了。20其实自从创世以来, 神那看不见的事,就如他永恒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见的,就是从他所造的万物中可以领悟,叫人没有办法推诿。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 神,却不尊他为 神,也不感谢他,反而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22他们自以为是聪明的,却成了愚蠢的。23他们用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昆虫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坏的 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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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愿你有一颗寻求真理、寻求上帝的心;愿你明白那信仰的真理,以谦卑诚实的心,来到上帝的面前;因为,只有上帝才能使你的不朽灵魂得到真正的满足。
约伯记22章21节:
你与 神和好,就可以得平安,
这样,福乐就必临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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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少一点为此世今生的事情挂虑,少一点被此世的欢愉之事所牵挂;愿我们把心灵完全地聚焦在那天上国度之中。我们要想像一下,自己如何在死亡的床榻上离开这个尘世;我们要为那一天做好准备;我们要为我们永恒的归宿仔细地思量。如果,您在自我省思中,深刻而真实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罪人(圣经告诉我们,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那么,你要知道,你将要面临上帝的终极而圣洁公义的审判与永远的地狱惩罚。愿你现在就谦卑自己的心,祈求上帝饶恕自己的罪,祈求圣灵的帮助;愿你承认己罪、悔改己罪,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你应当预备迎见你的神(阿摩司书4章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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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14章12节::“这样看来,我们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 神交代。”
这句圣经经文也告诉我们,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单独地来到上帝的面前,把自己的事向上帝交代。在这个世上,罪人往往是聚在一起、成群结队地犯罪;人们作恶,常常喜欢一起行动。但是,在上帝的终极而圣洁公义的审判面前,我们必须每一个人单独地来到审判台前,承受上帝的鉴察、审判与惩罚。上帝的权柄,胜过一切;我们必须为自己的罪负责、承担后果。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无论我们在此世的出身多么名贵、父母多么显耀、属世财富多么丰富,这些都不能帮助我们,使我们在上帝的审判面前脱罪。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够得到上帝自己的饶恕?我们是否愿意在此生、还有机会的时候,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我们是否愿意在圣灵的引领下,在耶稣基督里,得到成圣的生命?
真正的问题,不是在于我们是否是亚伯拉罕的肉身的子孙(就像那些犹太人一样),而是在于,我们是否像圣经创世纪中记述的亚伯拉罕那样,有着真诚而纯洁的信心,紧紧地信靠上帝、盼望神的救恩?亲爱的朋友们,这些才是对我们而言真正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对于我们的灵魂与真正利益而言,远远地超过我们在此世今生一切其他问题的重要性。
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愿意谦卑诚实地来查考圣经、习读圣经,寻求上帝、寻求真理,是否愿意得到耶稣基督的救恩?这奇妙的救赎恩典、基督福音,正是整本圣经旧约与圣经新约的中心思想、核心内容。
愿我们每一个人,当有一天见主的时候,都会听见他温柔的声音说:“蒙我父赐福的,来承受创世以来为你们预备好的国吧(马太福音25章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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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真正的信仰,必须是出于神自己的启示,必须是来自于神自己的权柄和教导,并得到神自己所显明的证据、以证明这信仰的真实性、可信性、确据性。——这些重要的要素,都包含在基督教信仰之中。
箴言22章20-21节:
20我不是曾经给你们写下
有关谋略和知识的事吗?
21要教你认识确实的真理,
使你把真理回复那差派你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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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一讲中,我们阐述了,人是有着道德性质的;人不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且,人也要为自己的信念、信仰、价值观念承担责任。因而,我们得出结论说,人的生命,必须要有信仰为指南针、引领和支撑。
从上一讲的这个要点中,我们还能够得出一个结论,即,对于任何世人而言,信仰不仅是必需的,而且,这信仰必须应当满足他在人生中情感、信念、等等层面上的缺乏与渴求。
在这个世上,有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体系;每一个宗教信仰体系都声称自己是真实的信仰;因此,我们应当仔细地查考、鉴察、分辨。世上充斥着许多虚假的信仰;当我们说:“人是自由的、有着自由的意志;人应当为自己的事而在造物主面前交代;人应当有信仰,应当寻求信仰的真理,应当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和信仰而承担责任”;——那么,人们很快就会问我们说:“什么是真正的信仰呢?我怎么能够区分,什么样的信仰是真实的,什么样的信仰是虚假的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来思考,鉴别一个信仰是真还是假,条件与规律是什么;在此,我们应当有一个诚实、信实、公正的心。
在这里,我们可以列出三个条件与规律:(1)真实的信仰,必须是出于上帝自己的启示;(2)必须是来自于上帝自己的教导;(3)必须有来自于上帝自己的见证和证据。如果我们的良知是诚恳的,那么,我们就会清楚地明白这三个条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I。首先,真实的信仰必须是来自于上帝自己的启示。
如果信仰不是完全地以全人、全心来敬拜上帝,那么,信仰还有什么价值呢?信仰是以心灵和诚实来到上帝的面前,真心地顺服于他,用全部的心灵与灵魂来敬拜他。只有上帝才能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怎样、以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以什么道路,来到他的面前、来真心地敬拜他。只有上帝自己才能向我们启示,我们怎样才能得到他的恩典、慈爱、救赎。
在这世上,有很多种不同的宗教信仰;其中,包含着许多错误的原则、谬误的形式、欺谎的内容。GIBBON在著作中写道:“在基督教信仰来到之前的古代罗马时期,社会中流行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宗教信仰形式。这些光怪陆离的、形形色色的宗教信仰,被老百姓看作是同样真实的,被哲学家们看作是同样虚假的,被政府看作是同样可以加以利用的。”
我特意在这里引述上面这段话,是因为,很遗憾,即使在今天,我们的社会中仍然有很多人如此看待宗教信仰。在很多政治家眼里,基督教信仰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有利于治国理政的工具,仅仅被看作是一系列帮助社会建立起道德风貌的行为原则。政客们只是把基督教信仰当成一个有效维持社会秩序与道德素质的途径,但却并不看重基督教信仰本身在信仰真理上的可贵价值。在政客们的眼中,他们其实并不关心基督教信仰本身是否是真实的真理。很多文人哲士仅仅把基督教信仰当作是一个历史的传承,看作是一种有用的东西,却不看重其本身的真理、真实性。
然而,不管世人、百姓、文士、政府如何看待一个宗教信仰;如果,这个宗教信仰不是来自于上帝、来自于神自己,那么,这个宗教信仰就仅仅是人凭着自己的臆想所发明的,是虚浮、甚至是虚谎的。
II。真实的信仰,必须是来自于上帝自己的教导。
这一点与上面一点紧密相连。若一个信仰是来自于上帝自己的启示,那么,它就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人们在相信一个信仰之前,往往很少去认真查考、鉴别、咀嚼、分辨。因此,他们常常轻轻忽忽地把一些荒谬的谎言,当作是永恒的真理。比如,我们可以看一看人类的历史;在这世上,有多少人的错误观念、观点,对于世人产生了长远而错误的影响!很多世人往往觉得,仔细思考、查考、咀嚼一个问题太累了;所以,就轻轻忽忽地相信就好了。但问题是,这样安全吗?
这世上有很多有才干的人,写出的著作书籍都很有见地;我们应当尊重他们书写的文字。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知道,他们的文字只是他们自己的思想,而并不具有来自于上帝的启示权柄。
世上有许多天才思想家;他们的思想五花八门、众说纷纭、甚至彼此矛盾。他们不可能都同时是正确的。我们不应当不假思索地、不加区分地、把所有思想都一股脑吸收进来。
另一方面,我们的理性也无法作我们在信仰真理上的权威向导。在世人中间,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尽相同;如果人类的理性能够作为我们人生信仰的向导,那么,所有人的理性就会得出同样的观念、结论、信仰;但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信仰的事情,关乎到我们生命的终极价值与归宿,涉及到我们灵魂的不朽,永恒的家园,永远的生命,上帝的全能、恩典、救赎;等等;这些事情,都不是我们凭着自己的理性所能够猜测、能够完全清晰地推理出来的。
并且,由于人本性中的罪、本性中对于上帝的背离、悖逆,所以很多世人都是非理性的;在他们的内心中,存在着许多傲慢、骄傲、自义、偏见、无知、邪情私欲。这些出于肉体血气的品格,以及知识、智慧、认知的局限,更使人不能以一颗谦卑诚实的心,凭着自己的理性来寻求真理、寻求上帝;更使人不能凭着己意明白上帝的恩典与救赎。
人间的各样传统、礼仪、信条、风俗,也不能被当作我们信仰中的权威信息来源。在传统思想、观念中,常常混杂着许多错误、败坏的、人为添加的成分;这些内容,不但不会有益于我们的信仰,反而,常常把人带入偶像、迷信、虚伪信仰之中。在过去的世代中,常常充满了许多黑暗与无知;神职人员的腐败堕落;许多错误的、代代延续的做法;等等。这些谬误之事都在告诉我们,不要以传统观念和风俗为信仰的权威依据。
在历史中,也存在着一些孤立的、零散的、非系统化的现象与个人;这些个人声称,他们在私下、隐蔽的场合中,得到了来自上天的启示。但是,这些声称都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这往往仅仅是他们的零碎的、具有哗众取宠、博人眼球性质的自我标榜。他们所说的话,既没有系统性的教义、意义,也没有道德性质方面的、深刻的、发人深省的教导。他们的预言或是含糊的、愚蠢的、无法验证的,或是错误的、荒谬、不值一提的。第二,他们所声称的事情,都是一些私下、隐蔽场合所发生的事情,都是一些一面之词,既无法验证,也没有众多的、可信的见证人的见证。第三,他们所说的关于未来的话语,或是根本无法验证,或是被明确地验证为错误。并且,这些话语都与人的灵魂、信仰、道德、圣洁的生命品格无关,而仅仅是一些包含着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怪力乱神的内容。第四,他们的那些声称,对于人类的历史根本没有丝毫的影响力;他们既不能改变人的生命,使人渴慕、寻求圣洁的道德与生命品格,也不能广泛地、深刻地改变人心,或是影响人类文明的发展。
上述这些特点,与圣经中所显明的上帝启示具有鲜明的不同。关于圣经的外在证据,包括圣经中的神迹与预言的清晰无误的、无可辩驳、无可置疑的证据,以及,这些神迹、预言所指向的、系统性的教义、以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为核心的基督教信仰教义;等等;我们将在另外的文字中进行专门的阐述。
综上所述,真正的信仰,以及信仰中的真理,必须是来自于上帝自己的权威,必须是来自于上帝向一切世人所显明的、清晰而系统的启示。圣经是上帝的话语;任何世人,只要有一颗谦卑诚实的心,就能够打开圣经,从中看见上帝的救恩、旨意、全能、恩典。
而且,上帝赐予我们理性与判断分析的能力,使我们可以运用这些能力,来仔细地查考、鉴别、分析、咀嚼那些显明了圣经真实性的客观证据(无论是教义方面的内在性证据、思索,还是神迹、预言、历史等外在性证据;无论是耶稣基督的话语和教导,还是基督使徒们、或是圣经旧约众先知的见证);使我们可以确信无疑地相信和倚靠圣经的话语、真理与救赎的恩典。
我们的理性的真正作用,不是在于凭着己意去发现或是“发明”信仰的真理,也不是在于凭着己意来作信仰的向导;而是在于,在上帝的启示和所显明给我们的证据面前,认真而谦卑地、仔细查考、鉴察、聆听、分析、咀嚼;从而,完全地、确信无疑地,相信和接受上帝的启示真理;完全地、谦卑地、顺服地倚靠于上帝的旨意、话语、引领、教导。
因而,我们的信仰是谦卑的,但不是盲目的,而是合理的。我们的信仰,是真实的,是真理;是能够检验、明白、深刻理解的;是能够以证据显明其真实性的;是能够被理性所佐证的。
上帝要求我们以完全的信心来信靠他的话语,跟随他的引领;因为他已经把充足的证据向我们显明,使我们在他的话语和启示面前无可推诿;那些证据清晰无误地、无可辩驳地、无可置疑地显明了,那启示和话语,真的是来自于上帝自己的权威,而不可能是出于属世之人的私意发明或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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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真理,对于我们的生命而言,具有着无比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在这世上,有那么多似是而非的信仰、宗教、主义、哲学、理论、人生理念;它们之间往往互相矛盾、本质不同,或是外表类似,但实质却相差万里。因此,若我们真的有一颗寻求真理、寻求信仰、寻求上帝的谦卑心灵,那么,我们就应当以认真诚实的态度,来仔细地查考、鉴察、分析和咀嚼这些信仰方面的内容和证据;这样,我们的信仰才会是坚实的、不可动摇的;并且,我们才能够真的明白信仰的真谛,而不是——把信仰仅仅当作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外表,而我们则成为了一些没有内心真实敬虔的、虚伪信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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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上帝会愿意把启示告诉我们吗?我们的回答是,是的;因为我们与上帝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
我们在前文中已经阐述过,人是有着道德性质的存在体,因为人有着自我认知和自由意志;人不仅应当为自己的言语行为承担责任,而且也应当为自己的信念、信仰、价值观、心思意念而在那位创造他生命的主、上帝面前承担责任。在宇宙自然世界中,人是最特殊的存在体,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只有人才能有思想、理性、知识、智慧、价值观与判断。
因此,上帝愿意人谨守他的诫命,遵行他所赐予的道德法则。上帝把十诫律法启示在圣经之中,更把普遍的道德法则写在一切世人的良知之中。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的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随时眼不能见,却借着所造之物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并且,上帝也向世人显明了,他憎恶罪恶人的罪恶,喜爱良善人的良善。罪人必将要面临圣洁公义之上帝的终极审判和永远刑罚。
上帝愿意把他的启示显明给我们,更因为他是我们的天父,我们本应是他的儿女。上帝所赐给我们的律法与启示,不仅是为了道德与秩序,更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幸福所在。上帝以他的话语教导我们,使我们可以亲密地认识他;在他的话语与启示中,我们可以得到安慰与喜乐。顺从神、遵行神旨意的,会得到幸福;悖逆神、行罪恶的人,必将承受痛苦与惩罚。
我们是至高者的儿女,是神的家人;因此,他愿意把他的旨意和心意告诉我们,愿意我们都顺服于他,听从他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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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愿意把他的启示告诉我们,也因为他对我们的爱、同情与怜恤。上帝的良善与恩慈显明在:他所赐给我们的环境和条件,都是为了我们的益处。而且,上帝以他的话语教导我们,把那永生的天国启示给我们。
请想一想人类中充斥着的无知、恶意、悲哀,你就会明白,上帝对于他的儿女会有着怎样的爱、同情与怜恤。上帝一定会为那一切愿意真心寻求他、愿意真心悔改己罪的人们预备了救恩,使他们能够回到他的面前,进入他的国度,与他永远地同在。
上帝既然赐给我们理性、良知、知识、智慧的能力,就一定会把他的特殊旨意启示给我们;使我们明白他的公义,更明白他的救赎与道路。他对待我们,正如一位公正的审判官,恩典的慈父,同情怜恤我们的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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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动物之间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人的理性。通过理性,人能够判断、比较、分析、思考。通过理性,人能够认清事物的规律,学习客观的规律与原则,并把所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各种各样具体的实践中。
但是,在关于信仰真理方面的知识上,虽然,理性可以帮助人明白、理解那些真理,然而,理性却不能凭着自己的能力“发现”那些真理。
这些真理,涉及到全能者、上帝的品格、心意、旨意、作为与计划,等等;涉及到人应当怎样才能够来到上帝的面前;人在死后的生命景况将会是怎样的;人生命的终极价值和归宿;上帝对于我们人生的旨意;等等。显然,关于这些方面的信息与知识,都超过了我们理性所能够发现的知识范畴之外。正是因此,我们需要上帝的启示。在这些方面的真理与知识上,我们需要上帝的教导。
在这些方面的真理与知识上,一旦我们得到了相关的权威信息和教导,那么,我们的理性就可以明白、理解那些真理,并且认识到,那些知识和真理,与我们的理性、与我们在宇宙自然中的认知是深深一致、紧密相合、互相辉映的。
可是,由于世人生命中普遍存在着的罪,若我们单凭着理性来寻求那永恒的真理,那么,我们就必然会堕入荒谬与黑暗之中。我们的理性,因着罪性与堕落,既不能向我们指出罪的本质是什么,也不能告诉我们罪所普及的广度和深度;理性更不能够发现上帝的救赎之道,不能告诉我们,我们怎样才能够得到上帝的饶恕、赦免、恩典。理性不能纠正我们在生命、心灵、灵魂深处的道德的罪性,不能纠正我们浸透着罪性的情感,不能除去我们心中的罪恶。理性不能教导我们这些在信仰中的无知者,不能周济我们中间的穷人、困苦贫乏之人,也不能帮助那些呼求帮助的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见,理性不能作我们在信仰中的向导。
上帝要把他的启示亲自显明给我们;他要以恩典对待我们,使我们能够确据地相信、明白,他所给我们的启示。因此,真正的信仰,以及信仰中的真理,必须是来自于上帝自己所启示的信仰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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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自然之光的局限。
自然神主义者们常常喜欢说,他们从宇宙自然之光中就能够得到充足的知识,得到信仰中的真理,而不需要圣经,不需要上帝的特殊启示。
但是,作为基督徒,我们虽然不反对,宇宙自然本身、上帝的创造之工本身,能够告诉我们许多有益的真理;然而,我们更要强调指出,自然之光是有限的、不足的;唯有上帝自己的律法、启示、话语是完全的。
这正如大卫在诗篇中所说的:
诗篇19篇:
大卫的诗,交给诗班长。 1诸天述说 神的荣耀,
穹苍传扬他的作为。
2天天发出言语,
夜夜传出知识。
3没有话语,没有言词,
人也听不到它们的声音。
4它们的声音传遍全地,
它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神在它们中间为太阳安设帐幕。
5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
又像勇士欢欢喜喜地跑路。
6它从天的这边出来,
绕行到天的那边;
没有甚么可以隐藏,得不到它的温暖。
7耶和华的律法是完全的,能使人心苏醒;
耶和华的法度是坚定的,能使愚人有智慧。
8耶和华的训词是正直的,能使人心快乐;
耶和华的命令是清洁的,能使人的眼睛明亮。
9耶和华的话语是洁净的,能坚立到永远;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实的,完全公义;
10都比金子宝贵,比大量的精金更宝贵;
比蜜甘甜,比蜂房滴下来的蜜更甘甜;
11并且你的仆人也借着这些得到警戒,
谨守这些就得着大赏赐。
12谁能知道自己的错误呢?
求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失。
13求你拦阻你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
不许它们辖制我;
我才可以完全,不犯大过。
14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啊!
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
都在你面前蒙悦纳。
从上面的经文中,我们看见,一方面,圣经指出了宇宙自然、天地之间都在传扬着、证明着上帝的荣耀与大能;另一方面,圣经更进一步指出:“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能使人心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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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们考虑,自然之光在哪些方面是不足的。
首先,在道德方面。在宇宙自然中,我们并不能够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人的道德应当如何。在罪的试探引诱面前,人们常常犯罪、纵情;不同的人的脾性也都不尽相同;很多时候,人们并没有因罪而受到立刻的、可见的后果。关于罪的性质、程度、广度,我们从自然世界中,也不能得出什么有益的知识。
第二,在正义、公义方面。关于什么是正义,从自然世界中,人们似乎也会容易得出许多非常不同的判断,莫衷一是;以至于人们无法取得一致的共识。的确,所有世人都可以知道、承认:不义的事情,是伤害社会、得罪上帝的事情;但是,这仅仅是表现在一些非常重大的罪恶之事上,比如严重的欺诈、压迫等等事情。而对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成千上万的小事情,就会常常众说纷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些“小”事情,虽然看似小,但却真实地反映了人们心灵与灵魂中的真实光景。并且,这些小事情,正是如同火星一样,能够酿出许多罪恶的大火,在人间肆虐。假如,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可以随意做事、而不用承担任何行为后果责任,那么,不知道会发生多少罪恶、肮脏、可耻的事情)。自然世界并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清晰的、有规可循的律法原则,使我们在一切的事情上知道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对的;也不能指引我们,离弃罪恶,归向良善。
第三,自然之光也不能清晰地向我们指明,为什么人与人之间应当恩慈相待;人与人之间的良善美德的根基,究竟在于什么?为什么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友好呢?
有人或许说,我们从自然世界中能够看见,人与人之间恩慈相待是一件让人舒服的好事;做好事的人会在做好事的过程中享受到愉悦之情。
但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看到,很多时候,当一个人要对其他人友好时,他常常必须要舍己、有着自我牺牲、肯吃亏的精神;甚至,当我们做完好事以后,还会遇到误解、委屈、别人的埋怨、以及他人不知感恩的态度。
在自然世界中,我们看到,世人行善,往往是出于自私的动机;世人行善,往往不是因为良善之事本身是正确的事情,是可爱的、当作的事情,是我们造物主的直接吩咐;而是为了让自己得利、“积德”的手段。因此,在自然世界中,就终极意义而言,美德并非是真正的美德,而只不过是高雅形式的自私而已。
若没有上帝自己的启示,若我们的信仰不是以对造物主、上帝的敬拜为中心;那么,世间的良善,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为,上帝是道德律法的终极赐予者、审判者;什么是善?遵从神就是善;什么是恶?悖逆神就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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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文的阐述中,我们还包含了一个假设,就是,人愿意用理性来认真地思考关于信仰的事情,愿意从自然之光中努力寻找道德的真谛。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在忙碌的尘世中,真正愿意钻研真理、寻求信仰的人,恐怕千分之一都不到。人们在世俗的事务中每天忙忙碌碌;世人的内心充满了私利、焦虑、偏见、复仇、贪婪,等等;大家都想要在社会中拼命往上爬、出人头地。“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什么样的事情,能触动世人的心灵呢?世人怎么可能会在自然之光中得到信仰的真谛呢?我们在上文已经阐明,在关乎信仰、心灵、灵魂不朽、敬拜上帝、美德、救赎恩典等事情上,自然世界中所能够告诉我们的内容,是模糊不清的;这些自然之光对于普通人生活的引导作用,就更加含糊、模棱两可。这些自然之光,即使对于那些钻研哲学的文士、学者来说,都非常费解、充满不确定;那么,它们又怎能对商人、机械师、农夫、工人、贩夫走卒等等的生命与灵魂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以及深刻的改变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