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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信仰》

——为基督教信仰辩护
原著:CHARLES HARRIS

原著出版日期:1905年

 

 

第一章 关于“第一因” 的论述
。。。。。。。。。。。。。。。。。。。。。。。。。。。。。。。第 4页
第二章 关于“第一因”的进一步思考
。。。。。。。。。。。。。。。。。。。。。。。。。。。。。。。第 7页
第三章 关于上帝之存在与性质的道德性辩论
。。。。。。。。。。。。。。。。。。。。。。。。。。。。。。。第 17页
第四章 关于智慧设计者的论述
。。。。。。。。。。。。。。。。。。。。。。。。。。。。。。。第 24页
第五章 关于信仰经历的论述
。。。。。。。。。。。。。。。。。。。。。。。。。。。。。。。第 31页
第六章 关于人类之共识的论述
。。。。。。。。。。。。。。。。。。。。。。。。。。。。。。。第 38页
第七章 宗教信仰的价值,以及此价值对于其真理性的佐证
。。。。。。。。。。。。。。。。。。。。。。。。。。。。。。。第 48页
第八章 不可知主义与信仰
。。。。。。。。。。。。。。。。。。。。。。。。。。。。。。。第 56页
第九章 人的灵魂
。。。。。。。。。。。。。。。。。。。。。。。。。。。。。。。第 60页
第十章 自由意志
。。。。。。。。。。。。。。。。。。。。。。。。。。。。。。。第 67页
第十一章 关于罪恶的问题
。。。。。。。。。。。。。。。。。。。。。。。。。。。。。。。第 71页
第十二章 人不死的生命
。。。。。。。。。。。。。。。。。。。。。。。。。。。。。。。第 87页
第十三章 神迹
。。。。。。。。。。。。。。。。。。。。。。。。。。。。。。。第 101页
第十四章 基督教信仰的启示
。。。。。。。。。。。。。。。。。。。。。。。。。。。。。。。第 107页
第十五章 耶稣的教导
。。。。。。。。。。。。。。。。。。。。。。。。。。。。。。。第 118页
第十六章 耶稣基督的身份
。。。。。。。。。。。。。。。。。。。。。。。。。。。。。。。第 142页
第十七章 耶稣基督的神迹
。。。。。。。。。。。。。。。。。。。。。。。。。。。。。。。第 162页
第十八章 耶稣的复活
。。。。。。。。。。。。。。。。。。。。。。。。。。。。。。。第 168页
第十九章 耶稣基督对于世界的影响
。。。。。。。。。。。。。。。。。。。。。。。。。。。。。。。第 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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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第一因” 的论述


概论:

在任何一个存在的背后,都有一个充足的原因,导致其存在,而这就是使得该存在为何得以存在的根本因素。就算宇宙是从自古以来就一直存在的,那么,也必有一个来自永恒的原因,导致其存在。而这就是宇宙得以存在的根本因素。

换句话说,宇宙之上,必有一个永恒的第一因,导致宇宙的存在。这个永恒的第一因,也必是独立于任何其他事物、不被任何其它事物导致的,否则,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因”,而仅仅是一个“果”,而且,不但如此,在他之外,还有其他的“因”。而这是荒谬的。

只有在人的意识中,人才能够确定地认识到,有这样的第一因的存在。这个第一因,虽然不能在外部的世界中被直接看见,但是,我们却可以借着外部世界而合理地得出这样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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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们把原因分成几种,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种:有效原因和最终原因。前者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常说的,导致一件事情存在的原因。后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一件事情的目的与意义。关于后者,我们会在本书后面有详尽的论述。本章中我们集中讨论前者。


任何一件事情,除非是绝对的自我存在,否则,就不可能没有导致其存在的原因。这是所有有思想意识的人们的共识。关于这个共识是来自哪里,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这个认知是来自人的经验。还有的人认为,这个认知是人类思想意识的基础。没有这个认知,理性思考是不可能的,科学研究也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这个宇宙以及其中的万物得以存在?我们需要一个导致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来解释。宇宙以及其中万物的存在,并不是非得存在不可。我们可以想象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存在的可能。然而,既然宇宙已经存在了,那么,就必然有一个导致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机制与过程。那个根本原因,必须是终极性的第一因。否则,那个原因的背后,就还有别的原因,而不能被算为“根本”的原因。那个第一因本身,必须不能被任何其他原因所导致,所以,那个第一因必须是绝对的自我存在。


宇宙中的万物,具有一些特定的、或是普遍的性质。在这些性质背后,也存在着导致万物之所以具有如此性质的原因。比如,万有引力定律告诉我们,在任何两个物体之间,存在着彼此吸引的力量。这种性质,其实并不是非得如此不可。我们可以想象出,万物之间彼此相斥,而不是相吸的那种性质。然而,现实是,宇宙中万物之间的确是彼此相吸的。它们为什么会彼此之间互相吸引呢?一定有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性质存在于万物之间。


更进一步说,世界的存在状态,不仅取决于其中的万物以及万物本身所具有的各样性质,而且,也取决于万物之间的实际相互作用,以及在空间之中的分布。比如,地上的天气不仅取决于太阳所发出的热量,也取决于大地与太阳之间的距离。万物在空间中的当前分布情况,还要取决于其历史状态,以及历史之前的历史。但是,初始的状态又是怎样导致的呢?从而我们看见,必然有一个永恒之中的第一因,导致了万物以及万物之间的相互状态、性质与作用。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这个第一因,是必然存在的。如果没有这个第一因的存在,我们就无法解释这个宇宙。如果没有这个第一因,那么,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万物及其属性和事件就都是“果”,而没有终极的、导致它们存在的“因”。


我们若否认那导致宇宙以及其中万物之存在性的第一因,那就像是要制造一只没有发条的机械钟表,或是让一条铁链子无缘无故地“悬挂”在空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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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关于上帝之存在性的“本体论”的论述


本体论,是一种从我们人类意识中关于上帝的概念入手,而证明上帝之存在性的方法。安瑟伦的著名论述如下:“在我们人类的意识中,有一个完美的存在。但事实上,一个实际的存在,要比仅仅是我们头脑中的凭空想法,更加完美。所以,一个完美的存在,一定是真实而实际地存在着”。


与此类似,笛卡尔与莱布尼兹的关于本体论的论述如下:


“在人类意识中,存在着完美的理想。但是,这个关于完美理想的意识,不可能是来自于头脑本身,因为人的头脑是不完美的。另一方面,这个关于完美理想的意识,也不可能是来自外部自然界,因为在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因此,人类意识中这个完美的理想,一定是来自于超越外部世界、超越我们头脑之上的存在。而那个存在必然是绝对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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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关于“第一因”的进一步思考


概论:

第一因不能等同于宇宙本身。因此,泛神论是错误的。若第一因等同于宇宙本身,那么,他就不能是导致宇宙本身之存在的原因。

第一因是有位格的【译者注:即,他是能听、能看、能言、有思想、有意识、有自由意志的。他有圣洁品格,完全公义,至善至美,信实与诚实。他有话语启示,有恩典慈爱】。

这是因为:

(1)只有有自由意志、有位格、有智慧的“存在”,才能是完美的。才能导致宇宙本身的存在。

(2)只有具有完美的意识与思想的存在,才能是无限的。

(3)人是有“人”的位格,即,人能听、能看、能言、有思想、有意识、有自由意志,等。人存在于这个宇宙中。若第一因是无位格的,那么,第一因就不是真正完美的,因为他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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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我们讲述了,导致宇宙存在之第一因的存在性。我们在本章来对这第一因的属性进一步思考。


1. 第一因的超越性


首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关于第一因的超越性。第一因是否不同于宇宙本身,还是与宇宙相等?根据泛神论主义者们的信仰,上帝与自然界是合而为一的。他们说,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存在,所以,宇宙本身就是那第一因。


其实,在我们上一章证明第一因之存在性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得出结论,泛神论主义的观念是错误的。上章我们讲述了,我们现存的宇宙,并非是我们唯一能够想象得出的宇宙。换句话说,这个现实的宇宙并不是非得像现在这样不可。故,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使之如此。这个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个第一因。但那个第一因不能是宇宙自己,也不能是一个有限的、仅仅比现有宇宙更大的存在。而是,那个第一因本身,必然是无限的、完美的。那个第一因,也必然有能力创造出所有的可能的宇宙。换句话说,那个第一因,必然是超越性的,是无限的,是绝对的。他的无限性,不仅是在一些特定的方面,比如时间和空间,也在所有可能的方面都是无限的。


从泛神论主义所得出的后果,我们也能够看出其中的谬误。


(1)如果第一因是与宇宙等同的,那么,第一因也会发生变化。因为,宇宙是在不断变化的。如果第一因和宇宙等同、一样变化,那就会有时完美,有时却不完美。很多泛神论主义者都完全承认这一点。比如,黑格尔就认为,第一因一开始的时候是无意识的、缺乏各种各样的美好属性,并随着世界的演进而逐渐地变得完美,最终形成了自我意识,就像人一样。SCHELLING,FICGTE,SCHOPENHAUER, HARTMANN以及斯宾沙等人都有类似的观点。


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阐明的,第一因必然始终是绝对完全的、绝对完美的,并必然是在任何方面都完美的。如果他是改变的,那么,他就或者更加完全,或者更加不完全。如果他变得更加完全,那就说明他以前是不完全的。如果他变得更加不完全,那么,他就不再是第一因了。因此,第一因是不改变的。


(2)如果上帝与宇宙等同,那么,他身上就会有很多自相矛盾和荒谬的特点。他必须既是有意识的,又是无意识的,既是理性的,又是无理性的,既是物质的,又是非物质的,既是热的,又是冷的,既是圆的,又是方的,既是运动的,又是静止的。并且,由于宇宙中包含许多部分,而且还在扩张,那么,他就也包含很多部分,而且也在扩张。


(3)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若上帝与实际世界等同,道德的分别性就完全消失了。由于在这个世界上,既有罪恶,也有良善,所以,上帝就既是圣洁的,也是罪恶的,既是残忍的,也是恩慈的,既是公义的,也是不公义的。他既是胆怯的,又是英勇的,既是罪犯,又是法官。那些思想深刻的泛神论主义者都承认这一点。黑格尔说道:“那个绝对的存在,自身包括了所有实际的东西,甚至罪恶也在其中”。一个印度泛神论主义者也说道:“灵魂插入罪中,就像剑插入水中一样”。但是,一个观念体系如果把“对与错”混为一体的话,就是错误的,因为我们的良知告诉我们,良善与罪恶,绝不可相互混淆。


2. 第一因的位格性


(1)上面我们看见,上帝就是那完美的第一因。完美的概念本身,其中就包含了完美位格的属性。第一因是在我们的头脑意识中认知到的,而不能在对外部世界的具体观察中直接看见,但是,从意识的认知过程与观察过程中,就能够认知到第一因的存在。一般性而言,意识,能够自由地选择目的,并去做出实现目的的行动。意识可以通过直接的行动,或是通过适当的促成,使得所需要的目的被达到和完成。如果那第一因是存在的,并是完美的,就必有完美的智慧与完全自由的意志。的确,在世界中,有一些被动的物体和力也可以被称为是一种因素,但是,那种因素总是次一级、低一级的。严格来讲,一个真正的能够导致其他事情发生的因素,必当是有位格的【译者注:所谓“位格”,就是像“人格”一样,有着自我认知与自由意志。自然界规律下的一切无生命的万物万象的发展,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一环扣一环地发生。然而,在自然界中,人却能够因着自我意识与自由的选择,改变历史的进程,并进而塑造历史】。 同样,一个完美的、无限的第一因,更是有着完美的、无限的位格。


(2)我们从上帝的无限性中,也能够证明上帝的位格性。我们已经看见,上帝必是无限的,因为他是第一因,并有能力可以创造出任何可能的宇宙与其中万物。然而,所谓“可能”,与“实际”之间的区别,只能存在于一个意识中。物质是完全实际性的。物质就是物质,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不能像意识那样去想象那些可能但却没有实际存在的事物。因而,上帝在他自身意识中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所有的可能的宇宙及万物,所以,上帝一定是无限的意识。但是,一个没有位格的意识是荒谬的。所以,上帝一定有无限完美的位格。


(3)关于上帝的位格性,我们也能够从人的位格中得到结论。人是有位格的,即,人有自我认知和自由意志。这一点,使人具有宇宙中任何其他万物所没有的特征,即生命与心灵。然而,没有什么“果”,能够超过其真正的“因”。现在,既然人是存在的,并有着宇宙间独特的位格性,那么,上帝也一定有位格【译者注:即,上帝是造物主、第一因。若上帝没有位格、没有意识,那就无法解释人的意识、人的位格是从哪里创造出来的。换句话说,若上帝没有意识、没有位格,那么,上帝的卓越还不如人的优秀,因为人有着生命和心灵】。即,上帝一定有自我认知和自由意志。并且,上帝的位格远远地超过人的位格,远远地比人更加完美。


以上的论述是基于自证其明的真理,也是来源于我们的体验。一个真正的“因”,必须是充足的,即,自身所包含的能力和卓越,必须要大于其所产生的“果”。在人类事务的领域中,这个定律也没有例外。比如,一幅伟大的画作,一定是由伟大的画家创作出来的。一首美好的诗词,一定是由伟大的诗人写出来的。这个原则,从来不会有例外。一个低级的艺术家,决不能创作出伟大的艺术。一个傻子,也不能完成需要很多智慧才能完成的复杂而精微的细致工作。


但是,针对上述论述,有人提出看似有理的反对意见。他们不同意,那个导致“果”的“因”,一定要有充足性,即,“因”并不一定非得要大于“果”。比如,JOHN STUART MILL说道:“这个说法,似乎意思是,‘因’不能产生比其自身更好、更宝贵、更高级的‘果’。但是我们在自然界中可以随处看到这些现象。例如,我们可以看见,在土壤和粪肥中,产生出来多少美好的蔬菜,那些蔬菜又养大了多少高级的动物!我们最近看到,自然界中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高级的组织形式从低级的组织形式中产生和变化出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绝对的普遍现象,但至少可以说明,那种主张‘因’必须大于‘果’的论述是不对的”。


MILL在这里混淆了两个重要概念:“先后顺序”与“有效原因”。MILL的论点是,由于一个低等事物发生在高等事物之前,所以,该低等事物就是高等事物的导致原因。但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人犯的一个认识错误。的确,在自然科学里,自然界中所谓的“不可缺少的先发事件”,可以被看作是导致“不可避免的后发事件”的“原因”。但是,在哲学的思考中,这样的论点却是不足的。哲学中,不仅问什么事件发生在什么事件之前,谁发生在谁之后,更要深刻地求问,一件事为什么发生,为什么如此发生,等等。在自然顺序中,先有物质,后有生命。先有生命,后有意识。但我们不能说,物质是导致生命的有效原因,或生命是导致意识的有效原因。因为,在物质、生命、意识三者的背后,都会另有真正的导致原因。三者都是那个“因”所导致的“果”。


而且,关于MILL所举的例子,也非常不恰当。土壤与粪肥本身并不能导致蔬菜和动物。蔬菜和动物的产生,必需要有同种类的蔬菜和动物,以及阳光雨水和所有的生态环境。


所以,在自然界中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反驳我们上述“从人的位格得出上帝必然具有位格的结论”。人的位格,具有道德性。这是在自然界中最高等的事实。因而,宇宙的造物主也一定是有道德性的,否则,他就会低于他的所造之物。神学家们承认,用“位格”“道德”等等属性的术语来形容无限完美的上帝其实是不够的。但这两个术语代表了我们所能够想象的最高级、最伟大的性质,因而也是最接近关于上帝的真理。


3. 一些反对意见


现在,我们有必要来看一看,上文的关于上帝之位格的论述,所遇到的一些其他反对意见及其困难。


第一个反对意见:


有人说,既然按照逻辑,人有位格,所以上帝也有位格,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人有大脑,所以上帝也有大脑。或者,甚至,人不完美,所以上帝也不完美。我们还可以把这个逻辑推而广之,不管“果”具有什么性质特点,“因”也就都要具有那个性质特点。上帝既然是导致物质世界的因,所以,上帝也必须是物质性的,延展于空间内的,有重量的,等等。


我们的回答是,不对。在我们上节的论述中,其实并不包含上述逻辑。我们并没有说,“果”如何,“因”就非得如何。从某个意义上说,当然,“果”包含在“因”里。但“果”的所有性质,“因”并不一定非得要都有,这并不是由于果比因大,而恰恰相反,是由于因比果大。比如,上帝创造了物质,而物质是延展于空间中的,有一定的大小、面积、体积、重量等。但上帝却并非如此。这正是因为上帝是无限的。上帝创造了时间和空间本身,但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而物质却受到空间的限制。又比如,画家能够在画布上作画,并把画裱糊起来,挂在墙上。画是长方形的,但画家却不是长方形的,这是因为画家不受裱糊、画框、挂墙的约束。


然而,尽管“因”并不一定具有“果”的所有性质,但若我们对“果”仔细查究,却能够得到关于“因”的某些重要信息。比如,若我们仔细查看一幅画,就能够从中评估出画家的绘画水平。如果那是一幅伟大而美好的图画,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画家一定有着很高超的艺术技巧,更甚至在画作中,表达出了伟大的情感和思想。同样,若我们仔细查看这个自然界,那么,我们不会得出结论说,那位伟大的造物主也是物质性的、约束在时间空间中的,等等。而是,我们一定会说,上帝有着惊人的技巧和智慧。本章我们主要着重讲述上帝的能力,下一章还会讲到,上帝在道德上的无限完美。所以,上帝是纯洁的、完美的,其中没有参杂着任何的有限和不完美。人有一个大脑,有物质性的身体,位于时空之中,等等这些,都意味着,人是有限的、不完美的。所以,我们不能从人所具有的那些性质上(那些性质本身,正是由于人的有限和不完美),得出结论说,上帝也具有那些性质。就其本质而言,那些性质是相对于无限性、完美性的缺乏,是负面的,就如同冷并非实体,而是缺乏热一样。然而,人所具有的位格性(即:意识、认知、意志、生命、心灵、等等)与道德性(即:诚实、恩慈、热爱、圣洁、公义,等等),是正面的,是美好的,都是与神的无限纯洁性、完美性紧紧相连的。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上帝必然具有位格性和道德性。并且,上帝的位格性与道德性,是无限的、完美的,远远超过世人。这正如圣经所启示我们的:“人是神按着他自己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上帝是造物主。人是上帝所创造的,是被造之物。


第二个反对意见:


有人从另一角度反对说,“位格”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局限性和不完美性,所以一个无限而绝对的上帝,不会具有“位格”。


为了要斟酌这一点,我们有必要仔细分析,“位格”这个概念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当我们说到上帝有位格,意思是说:(1)上帝有智慧;(2)上帝有自我认知;(3)上帝有意志。


(1)无疑,智慧是完美性的重要涵义。即使对于有限之人的有限智慧来说,智慧也是一个可贵的品质。智慧使人成为世界中的佼佼者,比世间万物都更高贵。并且,智慧本身并不意味着,有限性和不完美性。我们可以想象,存在着完美的智慧。那个完美的智慧,知道一切实际有与可能有的事情,并能够知道人心里所思所想,知道人的有限智慧。所以,上帝拥有无限和完美的智慧。


(2)自我认知,这本身也包含在完美智慧之中。因为,如果一个完美的智慧者不知道他自己,那么,他的智慧就不是完美而无限的。


(3)同样,意志,也是指向真实而完美的性质。即使对于一个有限之人来说,若他没有意志,那么,就算他的智慧再多,也必然一事无成,更无法成为世界的佼佼者,也不可能高贵于世间万物。即使,对于上帝而言,如果他只有纯粹的智慧,但没有意志,那么,他就不能创造世界,也不能掌管世界。因此,如果上帝真的是完美的,那么,他就必然拥有意志。意志本身,并不必然包含有限性、不完美性。我们知道,人的意志是有限的。但我们可以想象出,有一个完全自由、无限、大有能力的意志。上帝的意志,与他的智慧一样,都是完美而无限的。所以,他能够成就任何可能之事。


第三个反对意见:


有一些属于“绝对学派”的哲学家们认为,若上帝是绝对的,他就不会有位格,因为“位格”与“绝对”是相矛盾的。他们认为,“绝对”的意思是说:“不与任何对象、任何事情,以任何方式发生关系”。他们辩论说,若上帝是有位格、有知觉的,并知道其他事情,那么,上帝就会有自我认知,并与他自己有关系,因而上帝就是不完美的,所以就不是绝对的了。


我们的回答是: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意味着不完美性、有限性。那位无限者,与他自己的关系肯定不意味着有限性、不完美性。反而,那个关系一定是完美而无限的。同样,一个完美的“因”,与有限的“果”之间的关系,并不因此就意味着那个“因”不完美。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恰恰相反,若无限的、绝对的上帝不能与任何对象、任何事情发生关系,那么,他就不能创造和管理这个世界。这个结论肯定是错误的。


另外,还有一些人反对说,若上帝是“绝对”的,那么,他就必须具有所有性质。因而,上帝就必须不仅是有绝对位格的,也是绝对无位格的,不仅是绝对圣洁的,也是绝对有罪的,等等。显然,这很荒谬。因为,性质不能是自相矛盾的。上帝是理性意义上的绝对,而不是无理性意义上的绝对。上帝在所有可能的、绝对的程度上都是完美的,但上帝是信实的、诚实的,他不违背自己。在他那里,没有任何的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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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上帝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最近在哲学领域有一些关于上帝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讨论。在MILL与SCHILLER等人的眼中,上帝是有限的。他们说,世界是有限的,导致其存在的“因”也是有限的,所以,上帝仅仅是一个比其它存在都更大的存在,但却不是无限的,而是和世界一样都是有限的。


宇宙中一切实际的存在都是有限的。我们如果仅仅寻求那导致这些实际存在的“因”,或“上帝”,那么,也许可以说,那个“因”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在这里说的那个第一因,不仅是导致这实际存在的宇宙以及其中万物之存在的因,也更是可以导致那一切可能之存在、一切我们能够想象之存在的因。由于所有的可能的存在,至少在我们的想象中,是无限的,那么,上帝,就必须应当被我们这些受造之物看为是无限的。


然而,从那完美智慧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可能的存在,所有的可以想象出的存在,并非真的是无限的。所以,上帝对于他自己而言,是完全的,完美的,完整的,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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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关于上帝之存在与性质的道德性辩论


概论:

从外部世界而言,我们只能看见神性的一般性良善。但人良知里面的声音能够见证,有一个完美的公义的标准,独立于人的意识本身。所以,不论我们对人道德上的罪恶的解释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帝是良善的,并憎恶罪。良知的证据显明了,享乐主义者是错误的,功利主义者也是错误的。并且,良知的证据也清楚显明了,进化理论在道德论领域的推演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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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通过观察外部世界,我们无法完全显明那第一因的道德完美性。仅仅在自然世界中,我们不能完全清晰地看见神的公义、恩慈与真实旨意。无疑,就总体而言,自然世界可以使我们得到印象:上帝是良善的。我们在每日中,能够从一般的现象中晓得上帝的公义:善的,得到繁荣,恶的,遭遇灾祸。上帝使他的受造之物有能力寻求真理,说明他自己喜悦我们得到真理。然而,从另一方面而言,看起来,世界上存在着那么多没有得到奖赏的善,没有受到惩罚的恶。世上存在着那么多残酷之事,那么多罪恶与灾祸的事情。这些事情,让人似乎不得不质疑上帝的道德完美性。这些困难,即使对于那些看似最敬虔的世人来说,也使他们似乎不由得想到,难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良善的上帝之外,还有一个永恒的罪恶之根源吗?难道,在上帝的永恒能力之下,他还不能掌控和消除那些罪恶吗?还有一些人认为,上帝的道德品格,或许就像是人一样,部分是好的,部分是恶的。因此,在本章中,让我们把思考的焦点,转向另一个关于上帝性质的更精确的辩论。这个辩论被称为,关于上帝存在与性质的道德性辩论。


人是具有道德性的被造之物。没有人不知道,“对与错”的道德性区别。在具体的行为和事件上,人们或许会关于正确与谬误等道德的评价有各种不同意见,但是,就一般性而言,没有任何人质疑,道德区别性的真实。任何人都知道,人应当有职责感。人应当做对的事情,不做错的事情。


但是,由于,客观的道德区别性是关于上帝的存在性,以及完美道德的一个最有力的证据,所以,许多怀疑主义的哲学家们试图证明,人类的道德感只是一种幻觉。他们认为,从根本意义而言,所谓的“对与错”,不过是人类出于自我利益而产生的一系列相对观念而已。


享乐主义:


按照这种理念的教导,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享受快乐。在人的所有行为里,只要能够导致最大程度的快乐,最小程度的痛苦,那就是正确的行为。否则,就是错误的行为。除此以外,人生并没有别的对错标准。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反驳享乐主义的道德人生观。第一,即使我们的良知也告诉我们,职责感与快乐,并不是同一回事,尽管,的确,这两者有时会在一些事情上彼此一致。可是,我们人生的经验告诉我们,职责感与快乐之间,常常产生冲突。享乐主义者对此的回答是,虽然两者之间有时会冲突,或有时不一致,然而,在那种情况下,一个人的职责感仅仅是使他失去或减少了在当下的快乐,但却总是会在将来能够得到更大的快乐。但是,无可置疑的是,有的时候,自我牺牲的精神并不总能够得到充足的快乐回报。尤其是,当一个人在职责感的感召之下,为了一个高贵的原因,比如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就怀疑主义者而言,来世的回报是无法知道的。


第二,享乐主义者没有认识到,道德的职责感,与人生经验中的谨慎感是不一样的。毋庸置疑,一个人应当谨慎,小心行事。而谨慎的行为会引致快乐的结果。但是,谨慎感与道德感是不一样的。因为,一个人内心的道德感,驱使他避免去做罪恶的事。在人性之中,道德感与罪责感是不可磨灭的。所以,享乐主义忽视了人心中的职责感,羞耻感,对于罪的懊悔感,为罪而产生的哀恸,以及一切严格关乎道德方面的情感。所以,享乐主义对于道德的诠释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第三,享乐主义并不能为社会道德提供稳固的根基。享乐主义的基础,在于个人所要得到的最大快乐。这一点,不可能与社会的总体利益一致。狭隘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并不总是一样的。我们举一个很具体的例子。比如,很难说,父母养育儿女的快乐超过了他们在生养儿女过程中所必须付出的极大艰辛、焦虑、自我牺牲。所以,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享乐主义盛行的话,男人和女人就会拒绝生养儿女,那么,整个人类也会逐渐消亡了。


功利主义:


纯粹享乐主义在道德理论方面的重大缺陷,使其产生了一个变种,就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与享乐主义的区别在于,后者只看重个体的幸福,而前者同时看重个体与他人的幸福感。按照功利主义的教导,所谓正确的行为,就是能够引致最大人数的群体的最大程度幸福的行为。每一个人的行为,不仅要考虑到其自身的快乐感,还要考虑到该行为所影响到的所有其他人的快乐感。按照这个原则,每一个人都要为其他人考虑。任何人都不要只为自己考虑。在JOHN STUART MILL所主张的功利主义中,有一个更进一步的论点。人的行为,不仅要考虑到快乐的程度和多少,还要考虑到快乐的质量。MILL认为,不同的快乐之间,是不同的。有的快乐感是高尚而尊贵的。有的快乐感则是低俗而卑鄙的。这个区别,虽然是重要而真实的,但对功利主义理论本身无益。这是因为,任何快乐本身,都仅仅是快乐而已,除了大小程度之外,并没有别的本质分别。如果在不同的快乐感之间,作出高尚与卑鄙之间的区别,那是因为,其中一定加入了一些与快乐本身无关的因素。人的每一个行为,都包含着很多不同性质和方面。比如,人的行为可以是快乐的,有尊严的,不寻常的,美丽的,可贵的,高尚的,等等等等。但其行为的快乐性,不等于尊严,不寻常,美丽,高尚,可贵,等等。所有这些性质,虽然可能都包含在同一个行为里面,但却是彼此不同的性质。所以,在MILL的理论里面,虽然看见了快乐感与尊贵性之间的不同关系,但却把快乐感与其他方面的因素混淆在一起,比如审美与道德区别等等。这些性质,是与快乐感完全不同的。


对于功利主义的批评,与针对享乐主义的批评一样,就是,它们都没有看到最基本的道德观事实。功利主义哲学没有看到,道德所带来的职责感。即,人的行为不仅仅是要出于小心谨慎、仔细谋划。谨慎的行为与思筹,固然可以引致快乐,但是,却不能指向人良心中所知道的更高观念。功利主义也不能有效而合乎逻辑地,劝服人,使人作出任何的、真正的、自我牺牲的行为。当社会集体的利益要求一个人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的时候,功利主义者会怎么对那个人说呢?功利主义者会对他说:“你要考虑他人的利益,胜过你考虑自己的利益”。但是,那人一定会激烈地反驳说:“凭什么啊?” 对于这样的反驳,功利主义者是无法回答的。因此,功利主义仅仅是享乐主义的变种,是不合乎逻辑的。正如MARTINAEU博士精辟地指出:“从‘人人为自我’到‘人人为他人’之间,并没有可以通行的桥梁”。


进化论伦理学:


针对绝对道德观念之存在性的怀疑主义者,还有最后一个理论,即,进化论伦理学。自从受到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启发和影响以来,斯宾沙、LESLIE STPHEN先生、CLIFFORD教授,以及其他很多人,努力想要把人类的道德良知的来源,解释成:它们是来自于进化的原始人类的群体意识。他们认为,这种“族类良知”,部分来自于该族类所积累出来的群体经验。这种群体经验,要趋向于那些使群体得到快乐的行为,尽管该行为会使一部分人受到痛苦。但是,上述观点并没有真正阐明,“对与错”的观念究竟是来自哪里。“对与错”的观念,超过了群体经验里面快乐与痛苦的感觉。所谓的进化论,并不能解释道德的真正来源。我们良知里面的道德感,与进化论伦理学里面所说的快乐与痛苦,是完全不同的。我们里面的良知,是可信的,是真实的存在。若要解释良知道德感的来源,就必须要承认有上帝,而且上帝一定有完美的道德品格。


以下是关于上帝之存在性与道德完美性的论述。


(1)道德定律,不是人的意识中的发明,而是客观而真实的。欺谎,懦弱,自私,残忍,不公义,嫉妒,贪婪,等等,不论它们的结果如何,其本身就是罪恶可鄙的。诚信,勇气,无私,善良,正义,慷慨,感恩,等等,其本身就是在道德意义上正确、优秀的品质。这些道德性质的客观性,就像是“羽毛是轻的,铅铁是重的”等自然界现象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但是,这些道德的客观性,必然有一个导致其存在的原因。即,这些客观的道德标准,究竟来自哪里?这些道德标准,不能是来自于人类自己,否则,道德真理的标准,就可以任人摆布。这些道德标准独立于人的意志与立法,是客观、无法被人任意摆弄的,是客观的真理。另一方面,导致这些客观道德标准存在的原因,也不能是无道德感的自然界,或是任何物理定律,否则,“果”就大于“因”,即,自然界产生出其本身所没有的性质。而且,只有具有位格和道德感的存在,才能够有道德分别性。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导致客观道德标准存在的原因,一定是来自超越于自然和人类之上的存在。那位超级存在者,一定具有完美道德,并是真实而完全圣洁的。是他把道德标准赐予了我们,因而,那道德标准本身是绝对的,是完全的。


(2)同样的论述,也适用于人类心中的道德责任感。当我们在面对道德正确与道德错误行为之间的选择的时候,在我们的意识中,就会升起道德责任感。这是我们作为人的一种本质特性。这种道德责任感,不是一种逼迫或强迫的感觉。当人面对道德正确与道德错误行为之间的选择的时候,虽然心里有道德责任感,但人仍然可以凭自己的自由意志,抵挡那种道德责任。这种道德责任感,也不是一个人可以轻率鲁莽地忽略的。它更像是一个恳切的诫命或劝勉,在人的良心里面说话,并出于正义而不证自明的原因,使违反道德责任的人在良心里羞愧、自知有罪。这种在人良心里面的诫命、劝勉的声音,如康德所称“迫切的催促”,显然,是来源于我们自身生命之外。这个来源,也不可能是来自于外部的自然世界或物质宇宙,因为它们都不具有道德的性质。所以,人类良心里面的这种道德责任感,一定是来自于那位在人类与自然之上的超级存在者。他的诫命永远是道德完美的,因为正是他,把那完美的、无罪的道德标准放在人的眼前。关于这一点,CICERO精辟地论述道:“自古以来,真正智慧的人就知道,道德律不是出于人类自己的设计,也不是来自于万国的法律,而是一个永恒的道德标准,是全世界人都应当谨守的。道德律的终极基础,是上帝自己。上帝把道德律与诫命放在人的心里,告诉人应当遵行,并禁诫人去行罪恶的事。这个道德律来自亘古,来自上帝自己的意志。因此,我们心中对于道德的责任感,是建基于那位超级主宰者自己的心思意念”。


关于上面的论述,随之而来的一个难题,是如何解释:“为什么这样一个被那位无限完美者所掌管的世界,其中却存在罪恶?”  但是,因为那位造物主已经在我们的良知里面无可置疑地向我们启示了,他不喜悦罪恶之事,所以,他不可能是罪的作者或原因。不过,关于罪恶的话题,暂时不是本章的重点。我们会在本书后面进一步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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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智慧设计者的论述


概论:

哲学家们把自然界中一般性的和谐现象,归结为三种可能的原因:(1)某种人所不知、或不可知的原因。(2)物质与能量的自身特性。(3)一位智慧设计者的意识。我们针对第一条的反驳是:如果已知的原因能够解释,那么,人所不知、或不可知的原因就是不合理的。我们针对第二条的反驳是:从物质和能量的性质中,我们不可能解释其自身为何如此,或该性质的起源是什么。从物质和能量的性质本身,我们不但不能解释其自身的终极来源,更不能解释意识与智慧的来源。因此,上述第三个原因必然是正确的。世界与人类是出于一位伟大的智慧设计者的设计。从而,既解释了物质自然界之秩序的原因,也解释了意识与智慧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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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严肃的思想家都承认,精密而秩序宏大的宇宙,既不是原子偶然运动导致的结果,也不是部分和谐子系统的参杂叠加,而是,出于完美智慧者的全面精心设计。自然界中的所有力,虽然看似非常繁杂,但却彼此合作,完成一项一项惊人的目标,并导致和谐的结果。那些和谐的组合,看上去绝非偶然。比如,生物的身体非常奇妙复杂而和谐。许多力、机制、化学、生理、机体,等等,都互相作用、互相补充,联合在一起维持生物身体的运行。并且,在机体组织与自然环境之间,也存在着奇妙惊人的和谐。


对世界的这种和谐精妙特性的解释,可以分成三类思想。一些哲学家认为,世界的这种和谐是出于一种未知的或根本不可知的原因。还有一些哲学家则认为,这些都是自然物质和能力运行的结果。但有更多哲学家则认为,这是出于智慧设计者的设计结果。除此三种之外,就没有什么别的解释了。


(1)不可知理论。


关于上述第一种解释,我们可以反驳说,这个解释是不适当的。因为,在所有的可能解释原因都被试过、被证伪之前,人就不能断定,其答案是不可知的。我们可以对其在进一步仔细分析。


(a)斯宾沙先生把万物的起源称为“不可知”。但是,他的这个假设是可以辩驳的,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有任何不可知的东西能够存在。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中任何事情都是彻底不可知。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那个第一因是彻底不可知的。人面对两个选择。第一因,或者是可知的,或者是不可知的。但是,除非一个人得到了关于第一因的实际知识,否则,就不可能知道上述两个选项哪一个肯定正确。斯宾沙先生一方面声称,第一因不可知,另一方面又声称,他对于第一因没有实际知识。那么,斯宾沙先生是从哪里来的把握,能够确定第一因肯定不可知呢?有时在著作中,斯宾沙的确能够说出一些关于这个“不可知”的第一因的真知灼见。比如,斯宾沙常常说道:“这个第一因是存在的。他是万物的原因。他保守这个宇宙,使之总是有相同总量的能量和势能。他有极其巨大的、无法测度的能力”,等等。但是斯宾沙否认第一因的位格。然而,既然斯宾沙先生知道这么多关于这个“不可知”的第一因的事情,那么,他为何不能像那些神学家们再多知道一些呢?比如,他具有无限的意识,是宇宙的道德主宰。事实上,斯宾沙所谓的“不可知”第一因,不过是说,那个第一因是一个无位格的能量。我们已经在前文中,第一章和第二章讲述了,无位格的第一因不能解释宇宙的起源。


(b)黑格尔学派的人们把世界当成是那个“绝对者”的表达。我们在第二章中曾谈到黑格尔关于“绝对者”的谬误。我们在这里再次补充,那个矛盾逻辑的绝对者,不可能导致这个理性和逻辑的世界。


(c)SCHOPENHAUER把万物的起源归因为“无意识的意志”。但是,意志本身是理性和有意识的决定和选择,因而,“无意识的意志”这个词语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同样,一些类似的说法,比如“无意识的设计”“无意识的意念”,等等,都是这类自相矛盾的、不成立的说法。那些反对上帝之位格的思想者们,用那些词语来解释世界起源,但是,他们的真正立场,不过是伪装的物质主义而已。事实上,在神学主义与物质主义之间,没有任何逻辑意义上可行的第三条道路,或是妥协之处。那个创造宇宙的造物主的意念,如果不能思想,也没有意识,那么,他就根本不是任何意念,而就仅仅在本质上是物质而已。


(d)CLIFFORD教授提出一个理论,叫做“意念物质”理论,用来解释万物的起源。他说道:“宇宙是完全由意念物质组成的。这些意念物质,是无数的分散的感觉性物质,分散在宇宙各处,没有意识能够感觉到它们。但这些意念物质的原子聚集的时候,逐渐形成物质,以及意识,以及最终,宇宙中所有的现象。所以,一个感觉,可以自发形成,而不需要涉及到意识。它不依赖于意识,而是会组合在一起形成意识。所以,感觉是物质的一种属性,是一个实际的存在”。对于这个理论,我们可以说,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它们的存在,还是不存在。这完全是一个主观臆想。这就像是,想象物体的许多性质,比如质量、硬度、都是一些独立于物体之外的一种实际东西一样。这种臆想是不合逻辑、毫无根据的。


(e)还有许多类似于上面这个臆想的观点。比如,有人提出宇宙是由“以太”等等不可见物质组成。这些理论或许可以被当作解释物质内部结构的某种科学思想探索,但是,却无法解释整个宇宙的起源性,因为,这些理论在本质上与物质主义都是一样的,否认了第一因,也否认了道德标准的起源,并否认了宇宙精确秩序的起源。


(2)物质主义。


物质主义者声称,宇宙的和谐与精确秩序,都是由于物质和能量本身的基本性质而导致的。他们称之为“自然的必需性”。PHYSICUS声称:“所有的自然定律,都是由于‘力’以及物质本身基本性质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但是,如本书前文所述,世界的秩序不仅取决于物质和能量的性质,也取决于它们的初始条件和分布。如果它们的初始条件不一样,那么,整个宇宙的状况就会完全不同,即使物质与能量的性质是一样的。导致这些物质和能量所具有的这些性质、分布和初始条件,必然有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本身,必然是独立于物质能量性质的,所以,一定是出于智慧设计者的设计。


这里再次重申,宇宙中物质和能量的基本性质及其初始条件和分布情况,引致了我们今日之宇宙具有宏大的秩序和精妙的结构与现象。如果当初,那些基本性质、初始条件和分布等稍有不同,那么,就不会产生今日宇宙的宏大秩序与精妙结构。那么,为什么那些性质和特性,能够引致这精妙和谐的宇宙呢?其原因,不能是出自那些物质能量特性本身,也不能归因为不可知的因素。唯一的可能解释,就是,那个终极原因,是出自一位无限智慧设计者的设计。


物质和能量的基本性质,无法充足地解释意识与理性的起源。很多时候,即使物质主义者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比如,PHYSICUS说道:“怎么居然会有一个有意识的智慧。这个现象,是一个完全无法回答的问题”。HACKEL说道:“我把‘意识’当作是科学理论的中心之谜。它是所有问题的碉堡。在这个碉堡面前,即使最好的物质主义逻辑也要崩溃”。其他倾向于物质主义者,也都不得不承认,物质和能量的自身性质,并不能解释意识、自我认知与理性的起源。比如,TYNDALL在1874年的一次著名演讲中,在详尽地谈论了物质主义以后,说道:“然而接下来,我的困惑来了。你的原子都是各个独立的,是没有感觉的,更不可能有智慧。那我能否让你来想一下这个问题:你的那些死的氢原子,你的死的碳原子,你的死的钙原子,以及其它各种原子,放在一起组成你的大脑。请想一下,它们都是死的、彼此分别的、毫无知觉。请看一下,它们在一起运转、形成许许多多组合形式。这就是我们在头脑意识中所能看见的物理机制。但是,你能想象,从这些死的个体原子的组成中,是怎么升起了感觉、思想、情感的吗?最让我费解与困惑的事情是,在这些完全被动的物理粒子上,怎么居然生成了如此主动、具有自我认知与理性的感受、意识、意志、思想、情感。从原子的碰撞过程,居然表达出意识、自我认知和理性,这太奇怪了,简直比氢与氧在一起能够发光还令人困惑。氢气与氧气的发光或许还好说。但是,‘你’的自我认知,‘你’的生命,却来自组成‘你’身体内部结构的、那些完全被动的、死的、无生命的、无知无觉的物理粒子。这实在让我困惑不已”。


赫胥黎也表达出类似的困惑。他说道:“意识的现象,怎么居然能被当作是一个物理过程,并被放在物理科学的领域内对之进行研究,这我根本无法想象。就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对红色的感觉和认知。物理科学告诉我们,当眼睛看见红色的光线时,眼睛中就会有一些分子相应地运动,并且,这种运动经过眼睛内部的神经被传导到大脑内部的一个特定区域,并刺激大脑该区域内的一些分子相应运动。让我们假设,将来,物理科学的知识会发展得如此先进,以至于能够告诉我们分子运动过程的所有细节,以及大脑神经传输的最后一个链条。我们看着这些复杂的运动和传递,就像是看弹子球的连锁反应移动一样,以至于可以知道其所有细节。我们可以对之仔细斟酌、巧妙衡量,知道其物理过程的每一个精微之处。然而,即使到那一天,我仍然认为,意识无法被放入物质科学的研究范围内。因为,关于红色的‘认知和意识’,到底是来自哪里,我们还是不知道。我们将来或许能够非常详细地了解物质及其运动,但我们仍然不知道意识是怎么回事。看起来,我不得不承认,宇宙中除了物质和能量以外,还有别的什么导致了意识。我或许很愚笨,我实在无法想象物质或力,或任何物质与能量的变化形式,怎么能够产生‘意识’”。


(3)智慧设计者。


物质主义无法合理地解释这个宇宙。唯一的可能解释就是,宇宙出于一位智慧设计者的智慧设计。这个解释,既是合理的,也是充足的。我们确定地知道,存在着智慧和设计的意识。这种把握,甚至超过我们对于物质存在性本身的确定把握。人的意识是有秩序而理性的,能够对外部世界与自我进行归纳分析总结,抽丝剥茧,井井有条。人的思维有规律和秩序,知识是分门别类的。在艺术方面,在机械制造和发明方面,在道德方面,人的内在思想都有着极大的和谐秩序性。然而,自然界也如此,是有秩序的,并且,理性般地合乎逻辑。正因为如此,人的科学才能够发现和理解自然界的规律。是的,自然界的复杂程度超过人的思想所能够理解的程度。但是,在自然界中没有发现过任何事情,是在根本层面上无理性的,或超过像人那样的智慧所能把握的地步。因而,这个世界一定是被智慧设计者所设计出来的。这正是世界具有和谐秩序性的根本原因。这个原因是充足的,并是唯一真实的可能解释。


自然界的一般性的和谐与秩序,可以在数不胜数的例子中反映出来。最令人震惊的例子之一,是动物的身体。比如,眼睛的结构如此精妙,如此适合看光,并且,与人所设计的显微镜或望远镜结构如此相似,这让人很容易感到,在眼睛结构的背后,有一位智慧的设计者。同样,听觉、嗅觉、味觉、感觉等等的器官结构都极其精微巧妙。或许,最令人震惊的器官是两性的性别器官。两性器官不仅在不同的两性个体之间巧妙地彼此适配,而且,还能够实现有益于未来的目的。它们不仅极其和谐,秩序精微,互相适应,结构精妙,不仅是为满足当下的目的,而且,还关系到未来的事件,即,要使种族繁衍下去。当然,我们在自然界中无法直接地、实际地看到智慧设计的过程本身。自然界的性质本身,使其不可能在我们眼前直接展现智慧设计的过程。但是,我们通过观察自然界的现象,可以看到如此强烈的间接证据,以至于,我们很难想象,还能有什么更加强烈的物质证据,比我们眼前的自然界更能够证明那位上帝、智慧设计者的存在。


智慧设计者的存在性,也完美地解释了人类意识的起源。不仅在自然界的背后,有智慧的设计,而且,我们人的意识本身,也是智慧设计的结果。在我们的头脑里,存在着具有智慧的意识。这个意识,能够进行理性思考,能够进行发明创造。人的意识是起源于何处呢?正是那位伟大的造物主、世界的智慧设计者,设计和创造了人的意识。否则,就无法解释人的意识的存在性。意识,不可能来源于那些低于其自身的物质性质,比如物质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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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基于宇宙之可理解性的论述


对于许多愿意深刻思考的人来说,这个惊人的事实——“宇宙是可以被理解的,科学研究是可能的”——本身就是最强烈的证据,证明了,世界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那位造物主以智慧和设计来创造了这个世界。BADEN POWELL教授说道:“如果,我们读一本书的时候,发现需要用很多思考、理性的练习才能够读懂其中的内容,并且,当我们的学习和查考越来越深入的时候,我们从书中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真理,并增长了很多以前没有的知识,那么,无疑,我们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说,那本书里面包含了很多智慧与思想,并且,那本书的作者一定非常伟大、非常有智慧。这个结论是肯定的,也是客观的。无论我们有没有去认真读过那本书,智慧与思想都存在于那本书里面。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自然世界。因为,自然界就像是一本敞开在我们面前的书。或者,我们从另一个稍微不同的角度来阐明这个论点。当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地质学家,或是博物学家仔细研究这个自然界的时候,他们用笔记本记录下大量观察和测量的数据,并试图理解数据之间的关系和规律。这些科学家们,不是在表达他们自己的思想,而是,只不过就像正在阅读、查考‘自然’这本厚书的小学生们一样,忙碌地记着学习笔记。他们的观察和学习笔记,所记录的,并非他们自己的思想意念,而是那一位伟大智慧设计者的思想意念。科学家们只有完全放下自己的偏见和臆想,才能够理解自然界本身所展现的规律与逻辑。而且,他们的理解也是非常不完善、不完美的。如果,这个世界,我们只有用思想和理性才能去理解,那么,这个世界本身一定是出于一位智慧设计者的思想和理性。如果,这个世界,只有通过人的意识才能够被调查研究、表达和理解,那么,这个世界一定是出于那位智慧设计者的意识的结果。既然,人类中即使最聪明的人,对于自然界的理解也是不完善的,那就说明,在这个世界的背后,必然有一位远远超过我们智慧的智慧设计者。若我们对自然界的研究越多、越深入,就发现其越复杂、越宏大,那就说明,那位伟大智慧设计者的智慧,不仅远远超过我们,而且是独立于自然研究者、科学家们的意识。即,自然界的定律,是不以我们自身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思想意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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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关于信仰经历的论述


概论:

本体论哲学家认为,在人的心灵里,有着对上帝的直接的认知。这种认知独立于逻辑推理。本体论哲学家的这个观点,至少包含着真实的现实。我们对美丽自然界的赞叹,常常使我们对这个宇宙产生一种特别的“认知感”,觉得在这个自然的背后,有一个属灵意义的伟大存在。一些人直接把这美丽宏大的自然界归因于一位伟大的造物主、那位有位格的上帝。那些信仰敬虔的人,常常感受到与这位伟大属灵存在者的联合。他们从上帝的身上,得到力量,喜悦,以及语言所无法表达的平安。人拥有这种宗教信仰的一系列特质。这些特质是在自然界本身的物质中寻找不到的。人的这些信仰上的特质,都是来自于那位上帝所赐予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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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哲学家们认为,所有具有理性的存在体,都有着对于上帝的直接而基本的认知。这种认知,成为一切思想的基础要素之一。这个哲学观点被称为本体论。持这种哲学观点的人被称为本体论者。笛卡尔,MALEBRANCHE,ROSMINI,以及其他本体论者们都指出,所有人心中都有着一些超越性的认知,比如关于永远,无限,道德的完美,审美意义上的完美,等等。这些认知,不可能来自于自然界中有限而不完美的事物,所以,它们一定是来自于上帝。只有上帝才能把这些认知放在人们心里。


是的,这世上有很多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但他们的存在,并不能否定人心中关于永远、无限、完美、上帝的认知。本体论者们认为,人心中对上帝的认知仅仅是基本的,部分的。并且,人心常常被别的事情占据,比如罪,偏见,等等。这些事情会使人的心思意念转移,从而忽视了人自己心中对于上帝的既有观念。但是,本体论者进一步指出,那些自称为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的人,虽然声称不信上帝,可是,仍然怀着很多超越性概念的痕迹。比如,他们相信许多理想观念,对善恶进行严格的区分,坚称人应当有慈善、正义和自我牺牲的责任感。这些理想观念,虽然模糊,但却都指向了那一个更高的世界,以及宇宙中的终极道德主宰者。从本质而言,他们的这些理想观念,同其对上帝否定的观念,是互相矛盾的。


囿于篇幅,本章无法对本体论作出详细的哲学论述。但我们在此指出本体论中所包含的一些真理以及相应的论点。


1.关于自然界的美丽,以及对于宇宙的认知。


当我们思考自然界的时候,会带来两个效果。第一个结果是,对于自然的观察和思考,使我们对于科学知识的渴望得到满足。第二个结果是,这种对于自然的思考和观察,给我们带来极大的美感。有时,这种美感会引致我们在信仰与敬虔之事上的许多思索。这两种结果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即使最美的景色也不过就是一些氧、氢、氮、碳、硅、钙等原子的排列与振动而已。但是,从艺术的角度看,那美丽的景色则是壮美、荣耀、圣洁的。自然的美丽,不是一件虚构、想象的事情,也不是神学家、哲学家所提出的一个论述,而是人实实在在的经验与体验。甚至,这种自然界的美丽具有市场价值,因为房地产商们总会把房子建在风景漂亮的地方。这种自然的美丽,不仅存在于人的意识中,也更实在地存在于外部世界。它是确实的。比如,一株松柏的美丽是客观的,正如它是固体、能够被当成柴火燃烧一样客观确实。如果,仅仅因为有少数人不具有欣赏自然的审美感,就否认自然界美丽的客观存在性,那就像是,由于人眼盲而否认颜色的存在,或因为人耳聋而否认声音的存在。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那导致世界存在的第一因,绝不仅仅是一个机械的力,而更有智慧与艺术的性质,因为美丽是一件客观存在的事实。


这里,我们不仅仅是在论述,那自然界美丽性质的本身,证明了上帝的存在。而是,我们更想说明,那种自然界的美丽,在人的意识中产生巨大的震撼和影响。那种影响,是信仰性质的,把人吸引到关于上帝的思索中。自然界的宏大壮观与美丽,使人的灵魂想要与那位超级存在者、造物主直接说话。虽然人或许不会从自然界的美丽中直接认识到,上帝是有位格的,但是,人至少能够认识到,上帝是灵,有着语言所无法表达的慈爱与同情,是无限的。历世历代的诗人都见证了这种情感。不仅那些有着敬虔的基督教信仰的诗人,比如WORDSWORTH或TENNYSON,即使那些不可知主义者的诗人,比如SHELLY,BRYON,GOETHE,等等,都在他们的诗作中显露出这种情感。例如,BRYON的诗句,在讲到自然界的美丽给人带来的震撼时,说道:


那无限的情感,在激动着我
即使在孤独的时候,我也不孤单
我要融化在那真理中
并从中得到纯净

那是音符
是壮美的乐章
那是永恒的和谐


最近一位作者写道:“那些佳美的文学作品概括了人类所有的历史。那些描画美丽自然的名言诗句,不仅仅表达了个体的经验感受,更代表了所有时代人类的感受。无论是诗人,作曲家,还是哲学家,当他们准确地表达出这样最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的时候,他们的作品就会大受欢迎。因此,我们有证据表明,自然、这个物质的世界,在人类的历世历代中,把信仰的情感,放在人的思想中、放在人的心田里。这种影响,独立于神学的思考。这是一种遍及全世界的现象。”


从那自然界的美丽中,人的意识好像找到一个窗口。透过窗口,人的心灵能够看见那超越于物质世界之上的、更加宏大美好的世界。


2.对于那位有位格之上帝的认知


在绝大数人中间,都存在着上文所述的,在人心灵中对于自然之美的、印象深刻的认知。这种对于宇宙的认知,使人想要与那位造物主说话。


一位瑞士作者写道:“我瞬间一下子经历到那种被提升的感觉。我感受到了上帝的同在。在我的意识里面,好像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他,就好象,他的良善与能力正在穿透我的全身。我情感的闸门骤然敞开,以至于使我无法分辨我周边的环境。我坐下来靠在一个石头上,因为我无法站立。我的眼里充满泪水。我感谢神,因为他在我的生命中教导我,使我认识他。神看顾我的性命,并同情我这样一个微小可怜的罪人。我热切地恳求神,愿我的生命完全用于执行他的旨意。我能感受到他的回应.......然后,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但我的里面的情感仍然强烈而坚定。我的感觉如此强烈,那种经历,真的很难用语言表达。上帝虽然不可见,但是他就在那里。我的感官虽然没有看见他、摸到他,但我的意识里深深地感受到他。”


还有的人写道:“上帝对我来说,比任何其他人、事物、意念都更加真实。我随时随地感受到他的同在。他把律法写在我的身体和心灵里。当我遵行他的旨意的时候,我就与他更加亲近。无论是在阳光下,还是在暴雨中,我都感受到他。他既使我敬畏他,也使我在他里面得到平安与安息”。


“上帝对我是极其真实的。我与他谈话,并常常在他那里得到他的回答”。


“上帝环绕着我,就像是大气层一样。他与我的距离,比我自己的呼吸还近。有时,我好像直接站立在他的同在中,并与他说话。那种与他同在的感受,强烈而舒适。这种感觉一直在萦绕着我。有时,上帝好像在紧紧地搂抱着我。我安稳地安歇在他的怀中”。


LAWRENCE曾经说道:“若一个人经常感到上帝的同在,就会有无尽的喜悦。上帝的同在,使我们得到教导和养育。那是何等甜蜜而平安的感受。即使当我们在厨房里面忙碌地劳作的时候,上帝也会把属天的情感与同在带给我们。他不疾不徐,每样事情都恰当其时。他的安慰,使我心灵里面得到宁静。无论我在祷告的时候,还是在工作的时候,他都与我同在。即使我在厨房里工作的时候,身边有几个人在谈话,说着各样话题的时候,上帝也仍然在我的心里,给我带来宁静,就像我在内室祷告的时候一样。”


更令人震惊的,是圣经中所记述的那些希伯来人的先知们。他们的信仰,是上帝所直接启示给他们的。他们在信仰中极其真诚。上帝以无可置疑的方式,把他所启示的话语放在他们的心里,置于他们的口中。上帝的那些话语清晰而坚定。在他们的心灵里面,上帝的话语,与他们自己的心思意念从不会相互混淆。世上那些欺骗人的所谓先知,在神的话语中参杂进他们自己的私心杂念。但是真正的先知,那些把上帝之启示告诉人的、属神的先知,从不会有任何浑浊不清。上帝所启示的那些话语清楚而一致,前后连贯。而且,不是仅仅有几个先知,而是有一大批人,在许许多多世纪的漫长年月里,都持续地、前赴后继地见证了神的话语启示的真实性。阿摩司,拿单,撒母耳,摩西,玛拉基,等等等等的众先知们,都在上帝面前得到他的话语启示,并把那启示告诉以色列人,告诉世人。


总而言之,在历世历代的历史中,毋庸置疑,有许许多多诚实、谦卑而智慧的人,都经历到那有位格之上帝的同在。其中,有极其强烈的证据显明了他们信仰的真实性。


3.普通人的信仰经历


宗教信仰,比任何其它事情在人类中都更盛行,是因为其中所包含的巨大能力。真正的信仰,完全地改变一个人的品格,把人的生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平面,使人得到幸福,并能够做许多道德高尚的事情。人若没有信仰,就不可能有高尚的道德。信仰使人的心灵充满安宁、和平与幸福,超出人所能够理解的。甚至,因着信仰,人即使面对狂风巨暴,内心也不受搅扰。一个敬虔地信仰上帝的人,把自己的生命完全交托给那位造物主,并在他的身上得到安息,从他那里得到属灵的供应与道德的力量。对上帝的信仰,使我们超越此生的颠簸坎坷,而得到那永远的幸福与安宁的盼望。信仰所带给人的,是在任何其它事情上,用逻辑与理性无法得到的。信仰使人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大有能力的世界。信仰带给人真正的自由。那是永恒而绝对的幸福。那种幸福,除了在信仰之中能够得到以外,我们再无别处可寻。


上帝的同在,是任何真诚信仰上帝之人所能够亲身体会的。我们能够与他交通、交谈。他是大能大力的主,像雄鹰展翅一样,把我们带着,升到远超过我们所能企及的层面,把我们放在和平与安稳之地。信仰,绝不仅仅是思考上帝,而是,感受上帝,认识上帝,并在上帝那里安歇。信仰,是把我们自己完全地交托给他,经历他的饶恕与恩典,安息在他永远的怀抱中。真诚信仰之人的生命,是真理的见证。这真实的见证,胜过一切理性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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